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深圳“5·26”嚴重交通事故終于有了結論。
據悉,8月3日上午10時30分,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深圳會展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事故車輛質量鑒定結果。
由來自全國各地的13名專家組成的純電動汽車質量鑒定專家組得出結論,比亞迪e6電動汽車沒有爆炸,整車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專家組發現,三名乘客在兩次碰撞中受到的機械傷害造成了致命傷害。經證實,e6電動出租車是國家汽車新產品公告中的一款產品,不僅通過了國家相關檢測機構的車輛碰撞安全性檢測,還符合美國檢測標準的更高要求。
乍一看,這個結論似乎是可信的。轉念一想,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矛盾。
查詢“缺陷”
專業知識告訴我們,電動汽車的關鍵技術是電池、電機和電子控制,但電池技術到目前為止還不能確保安全,目前已經遍及全球。因此,關于調查結論最大的疑問是,“比亞迪e6電動車沒有發生爆炸,整車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
事實是,這輛汽車沒有爆炸,而是著火了。火災的原因是由電池短路產生的電弧引起的。專家的調查結論如下:“動力電池組和高壓配電電路受到嚴重擠壓,導致部分動力電池損壞短路,高壓配電箱內的高壓線與車身短路,產生電弧,引燃內部材料和部分動力電池等可燃物質,形成火災。”
報道還稱,在整輛車的96個單體電池中,有24個“參與了燃燒”,也就是說,電池組中四分之一的單體電池成為了“縱火犯”。
據報道,當時火勢兇猛,事故目擊者稱,電動車在撞擊后不久起火。事后發現,電動汽車駕駛員死在副駕駛座上,懷疑速度太快無法逃生。
毫無疑問,火災的根本原因是電池。電池出了問題。這是“缺陷”嗎?如果是,電池安全是車輛安全的一部分嗎?如果答案是“是”,那么“車輛安全不存在缺陷”的結論就遙遙無期了!
從這次事故中,人們看到了動力電池損壞、短路、引弧等造成的悲劇。這場悲劇從另一個側面提醒生產企業,整個電動汽車的安全設計至少需要增加電池保護、電弧屏蔽和阻燃材料的設計保障和技術措施。
顯然,專家鑒定和提醒企業改進的重點應該放在電池和以電池為來源的整車系統的安全設計上。
不過,鑒定報告“王谷談過他”稱:“比亞迪e6電動車沒有發生爆炸,整車安全設計沒有任何缺陷”。評估結論的語序似乎暗示了與人之間的邏輯關系。
沒有爆炸,也就是說,整車的安全設計沒有缺陷?只要沒有爆炸,即使鋼材變形,生命就地火化,還是“整車安全設計沒有缺陷”?
整個鑒定報告除了回避“電池安全”外,還強烈主張“三名乘客的死亡原因是頭部在兩次碰撞中嚴重受損,頭部損傷值遠超國際公認的人體承受極限,并非火災所致。”
我不知道如何判斷死者的死因完全是由碰撞造成的。根據現場火災和燃燒時間,即使碰撞不致命,車內人員的存活率也幾乎等于零。沒有時間逃跑的司機用生命的代價向我們證明了這一點。
為了證明電動汽車無爆炸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的邏輯,鑒定報告還強調,比亞迪e6電動汽車“不僅通過了國家相關檢測機構的車輛碰撞安全,而且符合美國檢測標準的更高要求”。
事實上,電動汽車在世界各地都是非常不成熟的新事物,更不用說即使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標準和規范也是非常初級的。
“磷酸鐵鋰電池和錳酸鋰電池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安全問題,存在安全隱患。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宋健說。”電池碰撞后短路,很容易漏電,超過200伏的電壓會直接導致人死亡。在電動車上死亡的三個人可能是被電死或被燒死的。"
宋健告訴筆者,“能量密度、放電功率、電池組的包裹以及碰撞產生的高電壓都是威脅電動汽車安全的因素。到目前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任何技術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質疑的理由
“5·26”交通事故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因為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另一起電動車起火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人們更關心的是,電動汽車作為國家新能源戰略的先行者,能否在事故發生后,以實事求是、科學的態度,認真查找原因,積極消除隱患,不斷改進設計,逐步改進,確保安全!
因為焚燒電動汽車并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例。2011年,杭州眾泰電動汽車和上海電動客車均發生自燃事故。美國通用汽車VOLT電動汽車在碰撞測試后起火,事故發生后全部召回。只采取了改進措施,沒有聽到任何“缺陷”。
我們的調查是否實事求是,評估方法是否科學,結論是否客觀公正,能否作為改進的警示,關系到中國汽車工業和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也關系到國際影響力。
新能源汽車,無論是純電動還是混合動力,都還沒有成為世界上一家公司,敢于宣稱自己擁有完全成熟的產品。
在中國,電動汽車的發展處于初級階段,不僅關鍵技術需要攻關,而且從研發、生產、銷售、運營到售后服務的產業鏈尚未形成,社會配套還不完善,整個市場化進程正在探索中。
此次事故中涉及的e6電動汽車僅在深圳進行了小批量、小范圍的試運行,并不是一款能夠大量投放市場的非常成熟的產品。
在這種情況下,專家們給出了“無缺陷”的完美理論。這個結論的科學依據在哪里?我們如何幫助生產企業改進和完善?
動力電池引發火災,造成人員死亡,并表示“安全設計沒有缺陷”,因此我們必須找出這么多“沒有缺陷”的間接證據。
因此,人們有理由質疑專家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有理由質疑事故鑒定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我們的國家正在走向復興的道路上。要想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道路上大踏步前進,就必須從科學發展觀出發,實事求是,強調科學態度。這是我們國家的基礎。
事實上,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工信部的相關文件早就體現了這樣的科學態度,體現了實事求是的謹慎態度。2009年6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訂后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
《規則》將新能源汽車分為三個不同的技術階段:啟動、開發和成熟。不同時期的產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根據《規則》,磷酸鐵鋰電池被指定為開發產品,允許批量生產,但只能在批準的地區銷售和使用,并且至少20%的產品受到實時監控。
根據《規則》的定義,e6電動汽車屬于“發展期”的范疇。專家組對開發期產品重大事故的鑒定結論如此草率,這也是媒體和公眾質疑的原因!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詢問來避免悲劇。通過詢問公共事件的真相和公共事件的普遍聯系,我們可以結束類似的悲劇,防止它們再次發生。
(作者李剛系新媒體產業聯盟副主席、新媒體網董事長)
(編輯/李燕郊)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深圳“5·26”嚴重交通事故終于有了結論。
據悉,8月3日上午10時30分,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深圳會展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事故車輛質量鑒定結果。
由來自全國各地的13名專家組成的純電動汽車質量鑒定專家組得出結論,比亞迪e6電動汽車沒有爆炸,整車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專家組發現,三名乘客在兩次碰撞中受到的機械傷害造成了致命傷害。經證實,e6電動出租車是國家汽車新產品公告中的一款產品,不僅通過了國家相關檢測機構的車輛碰撞安全性檢測,還符合美國檢測標準的更高要求。
乍一看,這個結論似乎是可信的。轉念一想,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和矛盾。
查詢“缺陷”
專業知識告訴我們,電動汽車的關鍵技術是電池、電機和電子控制,但電池技術到目前為止還不能確保安全,目前已經遍及全球。因此,關于調查結論最大的疑問是,“比亞迪e6電動車沒有發生爆炸,整車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
事實是,這輛汽車沒有爆炸,而是著火了。火災的原因是由電池短路產生的電弧引起的。專家的調查結論如下:“動力電池組和高壓配電電路受到嚴重擠壓,導致部分動力電池損壞短路,高壓配電箱內的高壓線與車身短路,產生電弧,引燃內部材料和部分動力電池等可燃物質,形成火災。”
報道還稱,在整輛車的96個單體電池中,有24個“參與了燃燒”,也就是說,電池組中四分之一的單體電池成為了“縱火犯”。
據報道,當時火勢兇猛,事故目擊者稱,電動車在撞擊后不久起火。事后發現,電動汽車駕駛員死在副駕駛座上,懷疑速度太快無法逃生。
毫無疑問,火災的根本原因是電池。電池出了問題。這是“缺陷”嗎?如果是,電池安全是車輛安全的一部分嗎?如果答案是“是”,那么“車輛安全不存在缺陷”的結論就遙遙無期了!
從這次事故中,人們看到了動力電池損壞、短路、引弧等造成的悲劇。這場悲劇從另一個側面提醒生產企業,整個電動汽車的安全設計至少需要增加電池保護、電弧屏蔽和阻燃材料的設計保障和技術措施。
顯然,專家鑒定和提醒企業改進的重點應該放在電池和以電池為來源的整車系統的安全設計上。
不過,鑒定報告“王谷談過他”稱:“比亞迪e6電動車沒有發生爆炸,整車安全設計沒有任何缺陷”。評估結論的語序似乎暗示了與人之間的邏輯關系。
沒有爆炸,也就是說,整車的安全設計沒有缺陷?只要沒有爆炸,即使鋼材變形,生命就地火化,還是“整車安全設計沒有缺陷”?
整個鑒定報告除了回避“電池安全”外,還強烈主張“三名乘客的死亡原因是頭部在兩次碰撞中嚴重受損,頭部損傷值遠超國際公認的人體承受極限,并非火災所致。”
我不知道如何判斷死者的死因完全是由碰撞造成的。根據現場火災和燃燒時間,即使碰撞不致命,車內人員的存活率也幾乎等于零。沒有時間逃跑的司機用生命的代價向我們證明了這一點。
為了證明電動汽車無爆炸安全設計不存在缺陷的邏輯,鑒定報告還強調,比亞迪e6電動汽車“不僅通過了國家相關檢測機構的車輛碰撞安全,而且符合美國檢測標準的更高要求”。
事實上,電動汽車在世界各地都是非常不成熟的新事物,更不用說即使在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標準和規范也是非常初級的。
“磷酸鐵鋰電池和錳酸鋰電池都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安全問題,存在安全隱患。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發展研究院常務副院長宋健說。”電池碰撞后短路,很容易漏電,超過200伏的電壓會直接導致人死亡。在電動車上死亡的三個人可能是被電死或被燒死的。"
宋健告訴筆者,“能量密度、放電功率、電池組的包裹以及碰撞產生的高電壓都是威脅電動汽車安全的因素。到目前為止,世界上還沒有任何技術能夠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
質疑的理由
“5·26”交通事故經媒體報道后引起廣泛關注,因為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另一起電動車起火致人死亡的重大事故。
人們更關心的是,電動汽車作為國家新能源戰略的先行者,能否在事故發生后,以實事求是、科學的態度,認真查找原因,積極消除隱患,不斷改進設計,逐步改進,確保安全!
因為焚燒電動汽車并不是一個孤立的案例。2011年,杭州眾泰電動汽車和上海電動客車均發生自燃事故。美國通用汽車VOLT電動汽車在碰撞測試后起火,事故發生后全部召回。只采取了改進措施,沒有聽到任何“缺陷”。
我們的調查是否實事求是,評估方法是否科學,結論是否客觀公正,能否作為改進的警示,關系到中國汽車工業和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也關系到國際影響力。
新能源汽車,無論是純電動還是混合動力,都還沒有成為世界上一家公司,敢于宣稱自己擁有完全成熟的產品。
在中國,電動汽車的發展處于初級階段,不僅關鍵技術需要攻關,而且從研發、生產、銷售、運營到售后服務的產業鏈尚未形成,社會配套還不完善,整個市場化進程正在探索中。
此次事故中涉及的e6電動汽車僅在深圳進行了小批量、小范圍的試運行,并不是一款能夠大量投放市場的非常成熟的產品。
在這種情況下,專家們給出了“無缺陷”的完美理論。這個結論的科學依據在哪里?我們如何幫助生產企業改進和完善?
動力電池引發火災,造成人員死亡,并表示“安全設計沒有缺陷”,因此我們必須找出這么多“沒有缺陷”的間接證據。
因此,人們有理由質疑專家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有理由質疑事故鑒定的科學性和客觀性。
我們的國家正在走向復興的道路上。要想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道路上大踏步前進,就必須從科學發展觀出發,實事求是,強調科學態度。這是我們國家的基礎。
事實上,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工信部的相關文件早就體現了這樣的科學態度,體現了實事求是的謹慎態度。2009年6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訂后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
《規則》將新能源汽車分為三個不同的技術階段:啟動、開發和成熟。不同時期的產品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根據《規則》,磷酸鐵鋰電池被指定為開發產品,允許批量生產,但只能在批準的地區銷售和使用,并且至少20%的產品受到實時監控。
根據《規則》的定義,e6電動汽車屬于“發展期”的范疇。專家組對開發期產品重大事故的鑒定結論如此草率,這也是媒體和公眾質疑的原因!
我們的目標是通過詢問來避免悲劇。通過詢問公共事件的真相和公共事件的普遍聯系,我們可以結束類似的悲劇,防止它們再次發生。
(作者李剛系新媒體產業聯盟副主席、新媒體網董事長)
(編輯/李燕郊)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今年5月26日,深圳市一輛GTR跑車飛速追尾撞上了一輛比亞迪E6型出租車,造成出租車翻滾,撞上一棵大樹并起火,車內三人死亡。
1900/1/1 0:00:00中國最大汽車零部件制造商、浙江萬向集團提出愿注資45億美元獲得美國電動汽車電池制造商A123系統公司以下簡稱A12380的股權。對于這項收購案,萬向集團與A123看起來十分情投意合。
1900/1/1 0:00:00今年內,廈門市民有望坐上純電動出租車。昨天,位于島內西堤的純電動汽車移動換電服務點開建,預計9月建成投用。
1900/1/1 0:00:00日前,總投資30億元,建筑面積46萬平方米的國家電網南方客服中心落戶南京江寧濱江開發區,項目建成后預計2015年可實現收入15億元,2020年收入超過50億元,解決就業近2萬人。
1900/1/1 0:00:00據外媒報道,近日,美國電動汽車制造商特斯拉公司TeslaMotorsInc公布了2012年第二季度財務報告。
1900/1/1 0:00:00昨天,一輛電動汽車緩緩開進立體停車庫,關上車門,隨手插上電源離開。庫內,汽車旋轉著上升,按頭朝出口的開車模式送入指定車位,隨即顯示狀態:正在充電。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