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府辦發[2016]40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
《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已獲區政府批準,現印發給您,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19日
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212號)精神,為加快我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推進節能減排,加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一般要求
(1) 基本思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按照加快潛江市布局、高速公路和重點旅游景區同步建設的原則,努力構建布局合理、運行規范、安全高效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城鎮和村莊的逐步發展。按照國家標準和市場要求,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實現不同充電服務平臺互聯互通。
(2) 配置標準和建設目標。凡新建住宅停車庫必須具備100%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施工安裝條件(包括預埋電力管道和預留電力容量)。潛江市所有新建的交通樞紐、超市、商業樓宇、黨政機關辦公場所、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以及獨立的公共停車場和停車換乘(P+R)停車場等,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包括預埋電力管道和預留電力容量);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因地制宜,根據實際需求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對于已完工的住宅小區、交通樞紐、超市、商業建筑、黨政機關辦公場所、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公共停車場和獨立用地的道路停車位,通過改造安裝的方式,到2020年,潛江市將以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提供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除上述場所外,還應按照相關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換電站。到2020年,潛江市將建設不少于4座公共充換電站。319線沿線每個重點鄉鎮將建設一座公共充換電站;將在每個主要旅游景點建造一個公共充電和更換電站;
所有具備供地和安全條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將實現充換電設施全覆蓋。
二是分類管理
根據專用和公共電動汽車的充電基礎設施進行分類管理。特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為私人家庭(業主自己的車庫或停車位)提供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為法人及其員工提供服務的收費基礎設施(不向公眾開放),以及僅為住宅區業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包括:交通樞紐、超市、商業建筑、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風景名勝區、加油站、擁有獨立土地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換乘(P+R)停車場和其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公共場所,包括獨立的集中式公共充電和更換發電站。
(1) 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私人家庭可以選擇自己的充電服務公司提供服務。企業單位或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商引入充電服務企業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服務,確保用戶正常安全充電。在已建成的小區內,業主委員會或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選擇充電服務企業,為業主或停車承租人提供充電設施及相關服務。充電服務企業需要物業管理單位提供現場秩序維護、清潔衛生服務的,可以與物業管理單位協商各自的職責和服務內容。
(2) 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共設施,由法人自行引入充電服務企業,為公眾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服務。鼓勵法人通過分配一定的公共充電停車位,建立停車位充電分時機制,為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對于新規劃未明確建設主體的公共充換電站,將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建設運營主體,提供公共充換電服務。
第三,完善服務體系
(1) 加強運營服務管理。鼓勵電力企業、成品油零售企業、電動汽車制造商、電池制造商、第三方運營商等單位充分發揮技術、管理、資金和服務網絡優勢,在我區設立專業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應符合國家、行業和重慶市關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標準,并對外開放。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應當為用戶提供符合國家和重慶市統一標準規范的通用充電設備,確保充電服務安全。充電設施應由具有相應機電安裝資質的專業公司安裝。充電服務企業可以將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作為主要收入來源,鼓勵企業建立充電服務移動客戶公共服務平臺,并通過互聯網+拓展相關增值服務。
(二)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根據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和通信協議的國家標準,為電動汽車服務平臺提供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檢測、數據交換等技術支持。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相關項目標準和管理規范,計量、計費、結算操作標準和管理規定,場所設置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充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電池產品標準。工程施工必須使用正規制造商的合格產品,設計和施工必須嚴格按照……
符合《電動汽車充電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和《車庫、車庫和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1-2014),國家和市消防技術規范發布前執行。
(3) 構建電動汽車充電智能服務平臺。鼓勵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移動客戶端公共服務平臺的公共數據接入錢江區地理信息系統或其他第三方建設的公共信息平臺,為居民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等服務。
(4) 加強規劃、建設和運營。加快編制全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協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建立監管服務體系,嚴肅查處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等行為,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只能用于電動汽車供電。
第四,保障措施
(a) 以形成一個工作力。加快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廣使用電動汽車的前提,有利于節能減排,也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的內在要求。區級各部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形成合力,按照任務分解和時限要求(見附件,根據渝辦發〔2015〕212號文件),明確工作分工,認真落實,做好各項計劃方案的銜接和補充。
(2) 簡化審批程序。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和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以及現有停車位內的所有住宅區和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樓)時,電動汽車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無需分別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集中充換電站設區,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國家財政支持政策的落實情況。符合條件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將優先納入中央財政支持范圍。鼓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
(4) 完善收費服務價格機制。對直接向電力企業申報的運營集中型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規模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其他充電基礎設施的用電量應根據其位置進行分類。其中,電力公司上報的居民區基礎設施充電用電,以居民電價中的合并用戶電價為準;居民自用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量和家庭用電量分別計量,實行居民電價,不計入居民階梯電價計算范圍;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停車場等場所用電進行基礎設施充電,實行一般工商業等類型電價。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量按照重慶市峰谷分時電價相關政策執行。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取的充電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對不同類型的充電基礎設施,收費以電價為基礎,服務費暫按每千瓦時不超過執行電價的50%收取,試行一年;
試用期滿后,收費服務費將根據市場情況逐步放開,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
(五)做好電網接入服務配套工作。電網企業按照“就近供電”的原則,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從產權分界點到公共電網配套聯網工程的充電基礎設施,由電力企業負責建設、運營和維護,不得收取聯網費用。
(6)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電動汽車充電樁原則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設充電樁的,可以按照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的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鼓勵采用共建方式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并結合原規劃的加油站和加油站進行選址安排。對確需單獨建設的集中公共充換電站項目,將土地用途確定為公共設施用地。區國土房管局將根據項目性質和建設運營成本進行土地劃撥、出讓或租賃,并根據建設需要優先安排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潛江府辦發[2016]40號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
《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已獲區政府批準,現印發給您,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19日
潛江區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方案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5〕212號)精神,為加快我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推進節能減排,加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一般要求
(1) 基本思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按照加快潛江市布局、高速公路和重點旅游景區同步建設的原則,努力構建布局合理、運行規范、安全高效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城鎮和村莊的逐步發展。按照國家標準和市場要求,規范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實現不同充電服務平臺互聯互通。
(2) 配置標準和建設目標。凡新建住宅停車庫必須具備100%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施工安裝條件(包括預埋電力管道和預留電力容量)。潛江市所有新建的交通樞紐、超市、商業樓宇、黨政機關辦公場所、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以及獨立的公共停車場和停車換乘(P+R)停車場等,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包括預埋電力管道和預留電力容量);
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因地制宜,根據實際需求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對于已完工的住宅小區、交通樞紐、超市、商業建筑、黨政機關辦公場所、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公共停車場和獨立用地的道路停車位,通過改造安裝的方式,到2020年,潛江市將以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提供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除上述場所外,還應按照相關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換電站。到2020年,潛江市將建設不少于4座公共充換電站。319線沿線每個重點鄉鎮將建設一座公共充換電站;將在每個主要旅游景點建造一個公共充電和更換電站;
所有具備供地和安全條件的加油站、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將實現充換電設施全覆蓋。
二是分類管理
根據專用和公共電動汽車的充電基礎設施進行分類管理。特殊充電基礎設施包括:為私人家庭(業主自己的車庫或停車位)提供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為法人及其員工提供服務的收費基礎設施(不向公眾開放),以及僅為住宅區業主服務的充電基礎設施。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包括:交通樞紐、超市、商業建筑、學校、醫院、文化體育場館、風景名勝區、加油站、擁有獨立土地的公共停車場、停車換乘(P+R)停車場和其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公共場所,包括獨立的集中式公共充電和更換發電站。
(1) 專用充電基礎設施。私人家庭可以選擇自己的充電服務公司提供服務。企業單位或新建住宅小區開發商引入充電服務企業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服務,確保用戶正常安全充電。在已建成的小區內,業主委員會或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選擇充電服務企業,為業主或停車承租人提供充電設施及相關服務。充電服務企業需要物業管理單位提供現場秩序維護、清潔衛生服務的,可以與物業管理單位協商各自的職責和服務內容。
(2) 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共設施,由法人自行引入充電服務企業,為公眾提供充電基礎設施及相關服務。鼓勵法人通過分配一定的公共充電停車位,建立停車位充電分時機制,為沒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充電創造條件。對于新規劃未明確建設主體的公共充換電站,將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建設運營主體,提供公共充換電服務。
第三,完善服務體系
(1) 加強運營服務管理。鼓勵電力企業、成品油零售企業、電動汽車制造商、電池制造商、第三方運營商等單位充分發揮技術、管理、資金和服務網絡優勢,在我區設立專業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應符合國家、行業和重慶市關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的標準,并對外開放。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應當為用戶提供符合國家和重慶市統一標準規范的通用充電設備,確保充電服務安全。充電設施應由具有相應機電安裝資質的專業公司安裝。充電服務企業可以將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電服務費作為主要收入來源,鼓勵企業建立充電服務移動客戶公共服務平臺,并通過互聯網+拓展相關增值服務。
(二)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根據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和通信協議的國家標準,為電動汽車服務平臺提供充電接口互操作性檢測、數據交換等技術支持。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相關項目標準和管理規范,計量、計費、結算操作標準和管理規定,場所設置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充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電池產品標準。工程施工必須使用正規制造商的合格產品,設計和施工必須嚴格按照……
符合《電動汽車充電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和《車庫、車庫和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1-2014),國家和市消防技術規范發布前執行。
(3) 構建電動汽車充電智能服務平臺。鼓勵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移動客戶端公共服務平臺的公共數據接入錢江區地理信息系統或其他第三方建設的公共信息平臺,為居民提供充電導航、狀態查詢、充電預約等服務。
(4) 加強規劃、建設和運營。加快編制全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套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協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建立監管服務體系,嚴肅查處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等行為,確保充電基礎設施只能用于電動汽車供電。
第四,保障措施
(a) 以形成一個工作力。加快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推廣使用電動汽車的前提,有利于節能減排,也是創建全國文明城區的內在要求。區級各部門、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形成合力,按照任務分解和時限要求(見附件,根據渝辦發〔2015〕212號文件),明確工作分工,認真落實,做好各項計劃方案的銜接和補充。
(2) 簡化審批程序。個人在自己的停車庫和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以及現有停車位內的所有住宅區和單位,無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樓)時,電動汽車充電樁等充電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無需分別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新建集中充換電站設區,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國家財政支持政策的落實情況。符合條件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將優先納入中央財政支持范圍。鼓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培育市場主體,引入社會資本建設和運營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
(4) 完善收費服務價格機制。對直接向電力企業申報的運營集中型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實行規模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其他充電基礎設施的用電量應根據其位置進行分類。其中,電力公司上報的居民區基礎設施充電用電,以居民電價中的合并用戶電價為準;居民自用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量和家庭用電量分別計量,實行居民電價,不計入居民階梯電價計算范圍;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停車場等場所用電進行基礎設施充電,實行一般工商業等類型電價。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量按照重慶市峰谷分時電價相關政策執行。電動汽車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取的充電服務費,執行政府指導價。對不同類型的充電基礎設施,收費以電價為基礎,服務費暫按每千瓦時不超過執行電價的50%收取,試行一年;試用期滿后,收費服務費將根據市場情況逐步放開,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
(五)做好電網接入服務配套工作。電網企業按照“就近供電”的原則,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簡化程序,提高效率,限期完成。從產權分界點到公共電網配套聯網工程的充電基礎設施,由電力企業負責建設、運營和維護,不得收取聯網費用。
(6) 加大土地利用支持力度。電動汽車充電樁原則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設充電樁的,可以按照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管理的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鼓勵采用共建方式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并結合原規劃的加油站和加油站進行選址安排。對確需單獨建設的集中公共充換電站項目,將土地用途確定為公共設施用地。區國土房管局將根據項目性質和建設運營成本進行土地劃撥、出讓或租賃,并根據建設需要優先安排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標簽:
11月10日晚,長城汽車發布《關于推出全新高端品牌“WEY”的公告》稱,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公司將于2016年11月16日推出全新高端品牌,品牌名稱為“WEY”。
1900/1/1 0:00:00原本認為互聯網造車們迎來“美好時代”的人們一定是失望的截至目前,發改委為新能源準入發出4張牌照,卻無一例外地發給了傳統造車企業及汽車零部件生產廠商。
1900/1/1 0:00:0011月14日,福田汽車集團在上海舉辦了“福田汽車集團amp
1900/1/1 0:00:00磐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磐安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各鎮鄉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磐安縣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1900/1/1 0:00:00奧迪與上汽集團合作的傳聞終于成真。11月14日,上汽集團發布公告稱已經與德國大眾汽車集團簽署了協議,雙方的合資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將引進奧迪品牌的產品,并銷售奧迪品牌的進口車。
1900/1/1 0:00:00創新正在努力把人們從當前的出行煩惱中解放出來。11月3日在“智創未來交通”科技日上,通用汽車在國家智能網聯汽車上海試點示范區封閉測試區內首度對外展示了8項V2X技術。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