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商丘市委、市政府發布《關于依法規范商丘市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通知》,為徹底根除電動三輪、四輪車拉開了帷幕。由于這一激進行動涉及千家萬戶,立即引發了公眾的熱烈討論。
在拍手叫好的同時,社會各界也提出了一些更有針對性的問題。一般來說,公眾關注的焦點通常集中在如何治理、如何獲得許可以及需要什么程序。
7月14日,《商丘市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管理辦法》正式公布,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詳細解釋。
[限制]購買三輪和四輪取決于你是否能拿到卡。
2015年7月10日,《關于在商丘市規范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通知》發布,明確了三輪車和電動四輪機的禁行區域:自2015年8月1日零時起,禁止三輪車在平原路以東(含平原路)、北海路以北(含北海路)、,綏陽大道以西(含綏陽大道),建設路以南(含建設路)。神火大道全線禁止經營三輪車和電動貨車。
據了解,三輪車包括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和殘疾人三輪車,以及老年代步車。電動貨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輕型電動貨車、電動旅游觀光車、巡邏車、工程車、經典汽車、高爾夫球車等。
[注冊]“上市”是唯一的出路,必須投保四輪。
《商丘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指出,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登記條例進行標識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道路上行駛前,應安裝統一編號的識別牌。登記證書不得出借或轉讓;
如果車輛損壞或報廢,登記證和識別牌將自動失效,不得用于其他三輪車或電動貨車。登記證和標志牌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統一印制,僅在商丘市使用。
在城市改造標準區登記的各類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由交通管理部門集中安裝,并頒發登記證書。長度超過2米、寬度超過1米、高度超過1.1米的三輪車,不得登記發放標識牌。
申請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識別號牌和登記證,申請人應持有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原產地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然后向車主所在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并將車輛送檢。同時,電動四輪車必須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據了解,商丘市交警部門將對自用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進行審查,并免費掛牌。上市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15日,逾期不予處理。
[管理]駕駛電動四輪車需要持有c2級及以上駕照。
對于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管理,《商丘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由于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駕駛電動四輪汽車應當持有準駕駛車型為c2級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并在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三輪車應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條例規定,無論駕駛三輪車還是電動四輪車,都必須隨身攜帶登記證,按規定懸掛并保持車輛識別牌清晰、完好,服從交警指揮,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
同時,《辦法》對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發布了“禁令”:禁止從事非法經營或經營活動;禁止駕駛拼裝、改裝、報廢的三輪車、電動貨車;禁止在禁區或限制時間和道路上行駛;
禁止酒后駕駛、逆向行駛、亂停亂放、暴力搶奪和轉彎等。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的人不得駕駛三輪車或電動貨車。
《辦法》指出,在城市管制區內道路上行駛無標志牌電動四輪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駕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號牌車輛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商丘市三輪車、電動貨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個
為加強對我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有效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查處無證經營辦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參照機動車登記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整頓和規范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工作的實施意見》(商發〔2015〕6號),制定本辦法,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
第二個
三輪車和電動貨車的管理遵循以人為本、規范管理、總量控制、區域限制、逐步減少的原則。
文章
所有從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生產、銷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4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城市改造標準化區域內,即平原路以東(含平原路)、北海路以北(含北海路)、綏陽大道以西(含綏陽大道)、建設路以南(含建設路),通過神火大道全段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三輪車包括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殘疾人三輪車和老年人踏板車。電動貨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輕型電動貨車、電動旅游觀光車、巡邏車、工程車、經典汽車、高爾夫球車等。
第五條
市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城市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四輪車應當依法登記、核發許可證、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
2015年7月11日零時前購買的三輪車、電動車不在目錄范圍內的,由市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發放三輪車、電動車標識牌。
2015年7月11日零時以后購買的所有不在目錄范圍內的三輪車、電動貨車,一律不發放標識牌,不得在城市標準整治區內道路行駛。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非法生產、組裝、改裝三輪車、電動車的行為。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查處非法生產、組裝、改裝機動三輪車、電動貨車的行為,查處無證經營三輪車的行為;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和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嚴禁在整改標準區內銷售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做好消費者對經營者的虛假宣傳投訴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嚴格履行市場監管職能,依法打擊取締非法營運車輛。
市城管部門負責對三輪車、電動車在城市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行為,依法清理查處,依法嚴懲三輪車、電動車銷售者違法占道行為。
第二章登記
第六條
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登記條例進行標識管理,并安裝統一編號的標識牌。取得登記證后,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道路上行駛。登記證書不得出借或轉讓;如果車輛損壞或報廢,登記證和識別牌將自動失效,不得用于其他三輪車或電動貨車。登記證和標志牌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統一印制,僅在商丘市使用。
第7條
在城市改造標準區登記的各類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由交通管理部門集中安裝,并頒發登記證書。長度超過2米、寬度超過1米、高度超過1.1米的三輪車,不得登記發放標識牌。
第8條
申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識別號牌和登記證,申請人應當持下列證件和憑證向車主所在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并將車輛送檢:(一)車主身份證明;(2) 車輛原產地證明;(三)車輛出廠合格證;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電動四輪車必須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第三章管理
第九條
市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經市依法整頓規范三輪車、電動貨車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準,采取限制三輪車(殘疾人輕便摩托車除外)、電動貨車通行、禁止通行等管理措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十條
乘坐觀光車僅限于旅游景區內運營,由交通管理部門、景區管委會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管理。
第十一條
駕駛電動四輪車應當持有準駕駛車型為c2級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三輪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電動四輪車應當在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
第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隨車攜帶登記證書;
(二)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車輛標識牌清晰、完好;
(三)服從交通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根據交通信號指示和標志標線;轉彎前應減速,打開轉向燈或信號燈;穿過人行橫道時應避開行人;(4)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
禁止下列行為:
(a) 非法經營或商業活動;
(二)非法生產、銷售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
(三)駕駛拼裝、改裝、報廢的三輪車、電動貨車的;
(四)在禁區或者限制時間和道路內行駛的;
(五)醉酒駕駛、逆向行駛、停車錯位、搶奪、猛烈轉彎等。;
(六)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剎車失靈的;非下肢殘疾人駕駛殘疾人輕便摩托車;
(七)未滿18周歲或者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三輪車載重不得超重、超長、超高、超寬,離地高度不得超過2米,寬度分別不得超過0.2米,長度不得超過1米。殘疾人輔助的車載物體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米,距車把寬度不得超過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過車輪,后端距車身不得超過0.3米。
第十五條
三輪車和電動貨車應有序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
對未配備標識牌的三輪車,在城市改造標準區道路上行駛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道路上行駛無標志牌電動四輪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駕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機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組裝、改裝機動三輪車、電四輪車,安裝非機動三輪車機械動力裝置的,由質量監督和工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和《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
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管理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由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三輪車、電動車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三輪車、電動貨車依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5年7月11日起施行。
商丘市易發管理標準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10日,商丘市委、市政府發布《關于依法規范商丘市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通知》,拉開了徹底根除電動三輪、四輪車大幕。由于這一激進行動涉及千家萬戶,立即引發了公眾的熱烈討論。
在拍手叫好的同時,社會各界也提出了一些更有針對性的問題。一般來說,公眾關注的焦點通常集中在如何治理、如何獲得許可以及需要什么程序。
7月14日,《商丘市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管理辦法》正式公布,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詳細解釋。
[限制]購買三輪和四輪取決于你是否能拿到卡。
2015年7月10日,《關于在商丘市規范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通知》發布,明確了三輪車和電動四輪機的禁行區域:自2015年8月1日零時起,禁止三輪車在平原路以東(含平原路)、北海路以北(含北海路)、,綏陽大道以西(含綏陽大道),建設路以南(含建設路)。神火大道全線禁止經營三輪車和電動貨車。
據了解,三輪車包括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和殘疾人三輪車,以及老年代步車。電動貨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輕型電動貨車、電動旅游觀光車、巡邏車、工程車、經典汽車、高爾夫球車等。
[注冊]“上市”是唯一的出路,必須投保四輪。
《商丘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指出,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登記條例進行標識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道路上行駛前,應安裝統一編號的識別牌。登記證書不得出借或轉讓;
如果車輛損壞或報廢,登記證和識別牌將自動失效,不得用于其他三輪車或電動貨車。登記證和標志牌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統一印制,僅在商丘市使用。
在城市改造標準區登記的各類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由交通管理部門集中安裝,并頒發登記證書。長度超過2米、寬度超過1米、高度超過1.1米的三輪車,不得登記發放標識牌。
申請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識別號牌和登記證,申請人應持有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原產地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然后向車主所在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并將車輛送檢。同時,電動四輪車必須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據了解,商丘市交警部門將對自用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進行審查,并免費掛牌。上市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15日,逾期不予處理。
[管理]駕駛電動四輪車需要持有c2級及以上駕照。
對于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管理,《商丘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
由于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駕駛電動四輪汽車應當持有準駕駛車型為c2級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并在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三輪車應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條例規定,無論駕駛三輪車還是電動四輪車,都必須隨身攜帶登記證,按規定懸掛并保持車輛識別牌清晰、完好,服從交警指揮,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
同時,《辦法》對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發布了“禁令”:禁止從事非法經營或經營活動;禁止駕駛拼裝、改裝、報廢的三輪車、電動貨車;禁止在禁區或限制時間和道路上行駛;
禁止酒后駕駛、逆向行駛、亂停亂放、暴力搶奪和轉彎等。18歲以下或70歲以上的人不得駕駛三輪車或電動貨車。
《辦法》指出,在城市管制區內道路上行駛無標志牌電動四輪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駕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號牌車輛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商丘市三輪車、電動貨車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個
為加強對我市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的有效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查處無證經營辦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參照機動車登記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整頓和規范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工作的實施意見》(商發〔2015〕6號),制定本辦法,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
第二個
三輪車和電動貨車的管理遵循以人為本、規范管理、總量控制、區域限制、逐步減少的原則。
文章
所有從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生產、銷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4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城市改造標準化區域內,即平原路以東(含平原路)、北海路以北(含北海路)、綏陽大道以西(含綏陽大道)、建設路以南(含建設路),通過神火大道全段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三輪車包括電動三輪車、機動三輪車、殘疾人三輪車和老年人踏板車。電動貨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輕型電動貨車、電動旅游觀光車、巡邏車、工程車、經典汽車、高爾夫球車等。
第五條
市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城市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電動四輪車應當依法登記、核發許可證、行駛證和機動車登記證;
2015年7月11日零時前購買的三輪車、電動車不在目錄范圍內的,由市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發放三輪車、電動車標識牌。
2015年7月11日零時以后購買的所有不在目錄范圍內的三輪車、電動貨車,一律不發放標識牌,不得在城市標準整治區內道路行駛。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非法生產、組裝、改裝三輪車、電動車的行為。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查處非法生產、組裝、改裝機動三輪車、電動貨車的行為,查處無證經營三輪車的行為;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和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嚴禁在整改標準區內銷售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和《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做好消費者對經營者的虛假宣傳投訴調查處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嚴格履行市場監管職能,依法打擊取締非法營運車輛。
市城管部門負責對三輪車、電動車在城市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行為,依法清理查處,依法嚴懲三輪車、電動車銷售者違法占道行為。
第二章登記
第六條
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參照機動車登記條例進行標識管理,并安裝統一編號的標識牌。取得登記證后,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的道路上行駛。登記證書不得出借或轉讓;如果車輛損壞或報廢,登記證和識別牌將自動失效,不得用于其他三輪車或電動貨車。登記證和標志牌由市交通管理部門統一印制,僅在商丘市使用。
第7條
在城市改造標準區登記的各類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由交通管理部門集中安裝,并頒發登記證書。長度超過2米、寬度超過1米、高度超過1.1米的三輪車,不得登記發放標識牌。
第8條
申請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識別號牌和登記證,申請人應當持下列證件和憑證向車主所在地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并將車輛送檢:(一)車主身份證明;(2) 車輛原產地證明;(三)車輛出廠合格證;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電動四輪車必須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
第三章管理
第九條
市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經市依法整頓規范三輪車、電動貨車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準,采取限制三輪車(殘疾人輕便摩托車除外)、電動貨車通行、禁止通行等管理措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告。
第十條
乘坐觀光車僅限于旅游景區內運營,由交通管理部門、景區管委會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管理。
第十一條
駕駛電動四輪車應當持有準駕駛車型為c2級及以上的機動車駕駛證。三輪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電動四輪車應當在機動車道右側車道行駛。
第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隨車攜帶登記證書;
(二)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車輛標識牌清晰、完好;
(三)服從交通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根據交通信號指示和標志標線;轉彎前應減速,打開轉向燈或信號燈;穿過人行橫道時應避開行人;(4)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
禁止下列行為:
(a) 非法經營或商業活動;
(二)非法生產、銷售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
(三)駕駛拼裝、改裝、報廢的三輪車、電動貨車的;
(四)在禁區或者限制時間和道路內行駛的;
(五)醉酒駕駛、逆向行駛、停車錯位、搶奪、猛烈轉彎等。;
(六)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剎車失靈的;非下肢殘疾人駕駛殘疾人輕便摩托車;
(七)未滿18周歲或者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三輪車或者電動四輪車;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
三輪車載重不得超重、超長、超高、超寬,離地高度不得超過2米,寬度分別不得超過0.2米,長度不得超過1米。殘疾人輔助的車載物體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米,距車把寬度不得超過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過車輪,后端距車身不得超過0.3米。
第十五條
三輪車和電動貨車應有序停放在指定地點。
第十六條
對未配備標識牌的三輪車,在城市改造標準區道路上行駛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在城市改造標準區內道路上行駛無標志牌電動四輪車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予警告或者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
駕駛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的,由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八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機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組裝、改裝機動三輪車、電四輪車,安裝非機動三輪車機械動力裝置的,由質量監督和工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和《中華人民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
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管理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由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三輪車、電動車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三輪車、電動貨車依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5年7月11日起施行。
商丘市易發管理標準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10日
標簽:高爾夫
在傳統汽車領域持續邊緣化的力帆汽車,正在試圖通過新能源汽車,挽回一線生機。日前,力帆股份在重慶高調宣布,將在2020年前推出21款新能源汽車產品,實現累計50萬輛新能源汽車的銷量目標。
1900/1/1 0:00:00作為微型電動車產銷主力市場的山東省份,今年15月份產量達到122萬,已經達到去年全年產量的6成。從2009年起步至今,微型電動車經歷了野蠻生長的初級階段。
1900/1/1 0:00:001充電樁國標修訂稿或8月發布閱讀原文近日,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副司長童光毅透露,我國“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已經正式具備了出臺條件,目前正在走程序。
1900/1/1 0:00:007月25日,由麗馳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組織的工廠團購會火熱開啟,在冀南地區經銷商及區域經理的陪同下,來自河北青縣的30多位消費者參觀了麗馳四大工藝車間并進行了試乘試駕活動。
1900/1/1 0:00:00近日,上海、北京、安徽、長沙、武漢、河南等8省市陸續公布了2015上半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成績,其中,上海市上半年銷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車累計14547輛,同比增長888,遠高于其他各省市。
1900/1/1 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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