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電動汽車充換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贛發改商加[2014]1309號
各省、直轄市、縣(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委價格[2014]1668號)精神,現將我省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經營充換電設施的企業可以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換電服務費。電費按照《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2014]786號)執行;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二、為方便充換電服務費的收取和管理,提供充電服務模式,按需收費,包括電費和服務費;
如果提供換電服務模式,將根據車輛行駛里程收取費用,包括電費、電池租賃費和服務費。
三是集中充換電設施運營服務費由我委制定,由設區的市、省直管縣(市)價格主管部門具體制定。鼓勵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換電服務費給予優惠。
四、經營性集中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2.36元(含電),其中電動客車(客車)的上限標準暫定每千瓦時1.36元(包括電)。
換電服務費另行制定。如果在制定換電服務費標準之前運營,服務費應由供需雙方協商。
五、省轄區、市、縣(市)物價部門在制定服務費充換收費的具體標準時,應遵循“優惠、優惠”的原則,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在降低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成本的基礎上,提高電動汽車在終端市場的競爭力州和地方政府。各地制定的充換電收費標準報我委備案。
六、向電網運營企業直接上報運行集中充換電設施的安裝和接入情況,執行大工業電價的,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電動汽車充換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贛發改商加[2014]1309號
各省、直轄市、縣(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委價格[2014]1668號)精神,現將我省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經營充換電設施的企業可以向電動汽車用戶收取電費和充換電服務費。電費按照《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江西省發展改革委[2014]786號)執行;收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二、為方便充換電服務費的收取和管理,提供充電服務模式,按需收費,包括電費和服務費;
如果提供換電服務模式,將根據車輛行駛里程收取費用,包括電費、電池租賃費和服務費。
三是集中充換電設施運營服務費由我委制定,由設區的市、省直管縣(市)價格主管部門具體制定。鼓勵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單位對充換電服務費給予優惠。
四、經營性集中充換電設施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暫定為每千瓦時2.36元(含電),其中電動客車(客車)的上限標準暫定每千瓦時1.36元(包括電)。
換電服務費另行制定。如果在制定換電服務費標準之前運營,服務費應由供需雙方協商。
五、省轄區、市、縣(市)物價部門在制定服務費充換收費的具體標準時,應遵循“優惠、優惠”的原則,確保電動汽車的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在降低充換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成本的基礎上,提高電動汽車在終端市場的競爭力州和地方政府。各地制定的充換電收費標準報我委備案。
六、向電網運營企業直接上報運行集中充換電設施的安裝和接入情況,執行大工業電價的,2020年前暫免基本電費。
標簽:
d1393c0
1900/1/1 0:00:00北京理工大學機械與車輛學院副教授、中國電工技術學會電動車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孫立清
1900/1/1 0:00:00中國道路運輸協會城市客運分會常務副理事長胡劍平
1900/1/1 0:00:00吉利汽車與康迪科技公司的合作在民營自主品牌中掀起了一番不小的波瀾,在各自領域中有著很強優勢的兩家公司為了新能源市場的開發“走到了一起”,并成立了浙江康迪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1900/1/1 0:00:002014年最后一輪歐洲NCAP汽車碰撞測試測評了奧迪A3Sportbacketron及起亞常規版與電動版秀爾EV、Jeep自由俠。
1900/1/1 0:00:00《人民公交》雜志執行主編顧建國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