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車聯網和大數據的不斷發展,未來車輛的數據歸屬將非常困難。車輛的駕駛數據屬于誰?車主、司機、汽車制造商、保險公司、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或其他角色?

事實上,大多數人不知道任何車輛都可以生成什么樣的數據,也不知道這些數據的所有權。根據研究報告,大約90%的歐洲人認為車主擁有車內數據,而一些美國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車主應該擁有車內的數據。在中國,這個問題還沒有上升到行業關注的程度。目前,無論是在歐美、日本、韓國等汽車發達國家和地區,還是在中國,大多數汽車數據都屬于汽車制造商,而不是車主。自從劍橋分析公司的數據濫用丑聞被認為是臉書面臨的最大危機以來,人們開始意識到數據問題的重要性。這起丑聞圍繞著劍橋分析公司通過臉書調查獲得數據的事實展開,其中也包括這些調查人員的朋友。主要問題是調查沒有得到他們的批準或認可。歐盟本月出臺了新的法規,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新的歐盟數據保護法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是變革的起點。這項新規定將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過程劃定了明確的紅線。違反規定的企業可能面臨全球營業額4%的最高罰款。除了重罰外,它對任何與歐盟有相關貿易的數字經濟企業都有廣泛的管轄權。首先,車主應該知道誰真正擁有和控制這些數據。目前的情況是,汽車制造商和車聯網服務提供商擁有并控制著這些數據,因為大多數人買車時,必須簽訂合同,賦予車主新車權利,而不是車內的數據。因此,汽車數據歸汽車制造商所有,而非車主所有。目前,車主通常不關心任何車輛數據,因為他們認為只要需要就可以獲得這些數據(盡管也有汽車制造商拒絕讓車主訪問原始事故數據的情況)。如果車主擁有這些數據,他們有權控制誰可以訪問他們的數據,甚至要求任何想獲得信息的人用產品、服務或金錢交換這些數據。事實上,車輛數據具有實際應用價值。每輛車都包含許多個人身份信息,如家庭地址、電話號碼,以及指紋、位置和路線等私人數據。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產生車輛狀態、車輛運行和駕駛行為等大量數據。盡管沒有明確的指標來衡量這些汽車數據的價值,但這些指標足以讓汽車制造商和其他公司堅持擁有這些數據。目前,在國外,汽車制造商合法擁有大部分車輛信息并從中獲得利益,但大部分成本由車主承擔(如未經授權使用信息和跟蹤)。如果保險公司或營銷公司需要這些數據,他們必須與汽車制造商合作,并且可以忽略車主。正如劍橋分析公司的丑聞突顯了如何在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向其他公司發送數據一樣,汽車制造商可以在沒有車主參與的情況下自由傳輸大多數車輛數據,他們可以選擇如何共享和保護這些數據。在目前的監管環境下,車主自己沒有太多選擇。在中國,汽車制造商和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都有這些汽車數據。同樣,車主也沒有太多選擇。當前的數據所有權模型不會保持不變。盡管汽車制造商擁有大部分數據,但情況可能并非總是如此。在美國,黑匣子中的信息歸房主或租房者所有。盡管大多數其他非醫療數據都存儲在車內,如電話簿同步、位置數據和其他車輛生成的數據,但這些數據仍然沒有受到監管。在歐盟,情況很復雜。根據新的GDPR,如果你想處理數據,那么數據處理需要所有者的同意。法律要求在服務之間方便地傳輸信息……
注:可移植權)和在適當情況下刪除個人身份信息(注:刪除權)。這意味著汽車制造商必須確保車主的數據可以通過其他汽車制造商傳輸,這樣更容易更換品牌(例如,如果車主想用梅賽德斯-奔馳取代寶馬,那么梅賽德斯-奔馳可以從寶馬獲得車主的一些原始數據),這也意味著,未經所有者同意,個人身份信息不能出售給廣告商。根據歐盟新的《隱私和電子通信(電子隱私)條例》,如果汽車不符合歐盟數據共享標準,汽車制造商將被禁止銷售互聯網汽車。該法規限制了汽車制造商可以與其他組織共享的數據量,并要求任何第三方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聯網車輛生成的數據。如果違反GDPR或電子隱私法規,汽車制造商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000萬歐元的罰款,或汽車制造商年總營業額的2%,以較高者為準。該法規也適用于設備之間的通信,例如車輛之間的通信(V2V)或車輛與道路基礎設施之間的通信。根據這項法律,汽車制造商將對通過訪問數據或篡改數據完成的通信數據造成的任何干擾負責。歐盟法規是否區分輸入車輛的數據(如家庭地址)和車輛生成的數據(例如速度數據),將使這些法律規定進一步復雜化。一般來說,我們應該關心誰擁有這些數據。擁有它的人有責任保護它,控制它,并以金錢、商品或服務的形式從中獲利。大多數車主應該關心數據所有權,因為現在的車輛包含大量的個人身份信息和地理位置數據,各種公司和犯罪集團都對這些數據感興趣。正如我們很難確定車輛數據的貨幣價值一樣,誰擁有或應該擁有這些數據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這不僅是車主和汽車制造商之間的沖突,其他公司對此事也有自己的看法。例如,一些保險公司希望利用汽車數據來設定保費,并傾向于在車主的基礎上銷售保險,而不是與汽車制造商合作。網絡安全公司可能更希望車主擁有這些數據,這樣他們就可以以更個性化的方式銷售服務,而不是與每一家汽車制造商或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進行談判。即使車輛本身不再歸汽車制造商所有,汽車制造商也可能試圖保持車輛生成的數據與汽車制造商一致。未來,隨著汽車配備了更多的傳感器,新公司創造了新的商業模式,車主、汽車制造商、保險公司、汽車聯網服務公司和其他公司將進一步爭奪這些數據的所有權。隨著車聯網和大數據的不斷發展,未來車輛的數據歸屬將非常困難。車輛的駕駛數據屬于誰?車主、司機、汽車制造商、保險公司、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或其他角色?

事實上,大多數人不知道任何車輛都可以生成什么樣的數據,也不知道這些數據的所有權。根據研究報告,大約90%的歐洲人認為車主擁有車內數據,而一些美國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車主應該擁有車內的數據。在中國,這個問題還沒有上升到行業關注的程度。目前,無論是在歐美、日本、韓國等汽車發達國家和地區,還是在中國,大多數汽車數據都屬于汽車制造商,而不是車主。自從劍橋分析公司的數據濫用丑聞被認為是臉書面臨的最大危機以來,人們開始意識到數據問題的重要性。這起丑聞圍繞著劍橋分析公司通過臉書調查獲得數據的事實展開,其中也包括這些調查人員的朋友。主要問題是調查沒有得到他們的批準或認可。歐盟本月出臺了新的法規,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新的歐盟數據保護法規《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是變革的起點。這項新規定提高了保護……
對公民個人信息的處理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利用過程劃定了明確的紅線。違反規定的企業可能面臨全球營業額4%的最高罰款。除了重罰外,它對任何與歐盟有相關貿易的數字經濟企業都有廣泛的管轄權。首先,車主應該知道誰真正擁有和控制這些數據。目前的情況是,汽車制造商和車聯網服務提供商擁有并控制著這些數據,因為大多數人買車時,必須簽訂合同,賦予車主新車權利,而不是車內的數據。因此,汽車數據歸汽車制造商所有,而非車主所有。目前,車主通常不關心任何車輛數據,因為他們認為只要需要就可以獲得這些數據(盡管也有汽車制造商拒絕讓車主訪問原始事故數據的情況)。如果車主擁有這些數據,他們有權控制誰可以訪問他們的數據,甚至要求任何想獲得信息的人用產品、服務或金錢交換這些數據。事實上,車輛數據具有實際應用價值。每輛車都包含許多個人身份信息,如家庭地址、電話號碼,以及指紋、位置和路線等私人數據。隨著時間的推移,會產生車輛狀態、車輛運行和駕駛行為等大量數據。盡管沒有明確的指標來衡量這些汽車數據的價值,但這些指標足以讓汽車制造商和其他公司堅持擁有這些數據。目前,在國外,汽車制造商合法擁有大部分車輛信息并從中獲得利益,但大部分成本由車主承擔(如未經授權使用信息和跟蹤)。如果保險公司或營銷公司需要這些數據,他們必須與汽車制造商合作,并且可以忽略車主。正如劍橋分析公司的丑聞突顯了如何在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向其他公司發送數據一樣,汽車制造商可以在沒有車主參與的情況下自由傳輸大多數車輛數據,他們可以選擇如何共享和保護這些數據。在目前的監管環境下,車主自己沒有太多選擇。在中國,汽車制造商和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都有這些汽車數據。同樣,車主也沒有太多選擇。當前的數據所有權模型不會保持不變。盡管汽車制造商擁有大部分數據,但情況可能并非總是如此。在美國,黑匣子中的信息歸房主或租房者所有。盡管大多數其他非醫療數據都存儲在車內,如電話簿同步、位置數據和其他車輛生成的數據,但這些數據仍然沒有受到監管。在歐盟,情況很復雜。根據新的GDPR,如果你想處理數據,那么數據處理需要所有者的同意。法律要求在適當的情況下方便地在服務之間傳輸信息(注:便攜權)和刪除個人身份信息(注,刪除權)。這意味著汽車制造商必須確保車主的數據可以通過其他汽車制造商傳輸,這樣更容易更換品牌(例如,如果車主想用梅賽德斯-奔馳取代寶馬,那么梅賽德斯-奔馳可以從寶馬獲得車主的一些原始數據),這也意味著,未經所有者同意,個人身份信息不能出售給廣告商。根據歐盟新的《隱私和電子通信(電子隱私)條例》,如果汽車不符合歐盟數據共享標準,汽車制造商將被禁止銷售互聯網汽車。該法規限制了汽車制造商可以與其他組織共享的數據量,并要求任何第三方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聯網車輛生成的數據。如果違反GDPR或電子隱私法規,汽車制造商可能會被處以最高1000萬歐元的罰款,或汽車制造商年總營業額的2%,以較高者為準。該法規也適用于設備之間的通信,例如車輛之間的通信(V2V)或車輛與道路基礎設施之間的通信。根據這項法律,汽車制造商將對通過訪問數據或篡改數據完成的通信數據造成的任何干擾負責。歐盟法規是否區分輸入車輛的數據(如家庭地址)和車輛生成的數據……
s(如速度數據)將使這些法律條款進一步復雜化。一般來說,我們應該關心誰擁有這些數據。擁有它的人有責任保護它,控制它,并以金錢、商品或服務的形式從中獲利。大多數車主應該關心數據所有權,因為現在的車輛包含大量的個人身份信息和地理位置數據,各種公司和犯罪集團都對這些數據感興趣。正如我們很難確定車輛數據的貨幣價值一樣,誰擁有或應該擁有這些數據也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這不僅是車主和汽車制造商之間的沖突,其他公司對此事也有自己的看法。例如,一些保險公司希望利用汽車數據來設定保費,并傾向于在車主的基礎上銷售保險,而不是與汽車制造商合作。網絡安全公司可能更希望車主擁有這些數據,這樣他們就可以以更個性化的方式銷售服務,而不是與每一家汽車制造商或汽車網絡服務提供商進行談判。即使車輛本身不再歸汽車制造商所有,汽車制造商也可能試圖保持車輛生成的數據與汽車制造商一致。未來,隨著汽車配備了更多的傳感器,新公司創造了新的商業模式,車主、汽車制造商、保險公司、汽車聯網服務公司和其他公司將進一步爭奪這些數據的所有權。
隨著燃料電池汽車在全球銷量的增長,豐田已決定擴大兩個關鍵部件的生產。日前,豐田已決定在新的本社(Honsha)工廠建造更多的燃料電池堆。
1900/1/1 0:00:005月23日,高速公路移動標桿企業山東高速攜手智聯網汽車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斑馬網絡,推出基于智聯網汽車的“無感支付”。
1900/1/1 0:00:001、彭博社:蔚來汽車在美提交上市文件或融資20億美元北京時間5月28日下午消息,彭博社報道,騰訊投資的電動汽車初創企業蔚來汽車在美國證券交易所(SEC)提交上市文件,或融資約20億美元,
1900/1/1 0:00:00據外媒Macrumors報道,蘋果公司在加利福尼亞街頭測試的自動駕駛車輛已增至62輛,而司機已達87名。兩周前外媒報道稱蘋果在加州注冊測試的自動駕駛車輛已增至55輛,并有83名司機。
1900/1/1 0:00:00對于一汽集團而言,如果說紅旗是魂,那新奔騰就是其自主乘用車業務的血肉之軀。
1900/1/1 0:00:00作為當前自主品牌陣營最炙手可熱的車企,吉利在自動駕駛研發上或許不是走得最快的,但一定是走得最穩的企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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