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將新增500座集中充換電站和18萬個分散式充電樁。其中,新增公交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50座;新增15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新增城市公共充電站70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3萬個;在全省高速服務區形成城際快充網絡,新增120個城際快充站。
新建公共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不低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設置充電樁;
新建住宅小區的停車位應全部預留給充電樁的施工安裝條件,配置的充電樁原則上不低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支持老舊小區、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改造的實施辦法,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停車位管理辦法。
研究制定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方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整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建設信息統一交換、互聯互通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
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財政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省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研究制定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等措施,及時推出充電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
以下是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縣人民政府、省級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
我省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處于全國前列。合肥和蕪湖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積累了經驗,為下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但從全省情況來看,仍存在建設發展不平衡、配套政策不完善、標準規范不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促進我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一般要求
(1) 指導思想。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聚焦省委、省政府調整結構模式促進升級行動計劃,著力培育壯大我省電動汽車戰略性新興產業,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統籌規劃,適度超前建設,完善政策措施,激發市場活力,創新發展模式,提高服務水平,把我省建設成為競爭力強、布局合理、,健全的網絡和領先的應用程序。
(2) 發展目標。到2020年,將新增500座集中充換電站和18萬個分散式充電樁。
-優先建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新增公交車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衛、后勤等特種車輛充電站50座。
--積極推進小區和單位停車位充電樁建設,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15萬個。鼓勵符合條件的專用充電樁向公眾開放。
-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新增70個城市公共充電站和3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形成全省高速服務區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新增120個城際快速充電站。
第二,主要任務
(1) 加強規劃g……
跳舞組織編制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各市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完善獨立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將相關內容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和配電網建設與改造規劃,并與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做好銜接。
(2) 改進標準和規范。支持各類社會組織牽頭或參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修訂,增強安徽標準在充電設施領域的主導地位和話語權。編制省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開展充電設施、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及時修訂相關標準。完善充電、更換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無線充電等新的充電技術標準。完善計量、計費、結算等充電基礎設施管理規范,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道路交通標志,逐步建立以國家和行業標準為基礎、地方標準為補充的標準和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它們相互連接和協調,符合安徽的實際充電設施。
(3) 確定分配和施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不低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設置充電樁;
新建住宅小區的停車位應全部預留給充電樁的施工安裝條件,配置的充電樁原則上不低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支持老舊小區、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改造的實施辦法,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停車位管理辦法。
(4) 加強配套電網建設。根據居民小區和各類建筑充電基礎設施的需要,合理完善用電設計標準,修訂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電網企業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服務,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不收取入網費,確保供電滿足充電基礎設施運行需求。
(5) 促進設施建設。各市應重點推進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積極開展單位內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施工,大力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盡快形成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和個人充電設施向社會開放、充電車位分時共享的市場機制。
(6) 建設城際網絡。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研究制定我省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運營規劃。優先建設合肥經濟圈和合武、合安、合蚌等城際快充網絡。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全省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出行需求。
(7) 搭建服務平臺。研究制定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方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整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建設信息統一交換、互聯互通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積極推動建立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
(8) 引入社會資本。各市要有效整合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支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特許經營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各類投資者在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
(9) 拓寬融資渠道。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財政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省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研究制定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等措施,及時推出充電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
(10) 加大示范推廣力度。各市要結合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積極開展“示范社區和示范單位”、“示范區縣”、“城際快充示范區”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合肥和蕪湖作為國家示范城市,應積極開展節能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進一步創新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完善相關標準法規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種先進適用的充電技術,總結可復制、可擴展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經驗,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在全省的普及。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要率先利用內部停車資源,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
(十一)加強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加大對用戶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抽查備案,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依托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省發改委牽頭、省有關部門密切協調的協同推進機制,協調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的重大事項,定期安排和評估工作進展,辦公室設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能源局)。各市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全力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2) 強化主體責任。各市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特殊任務。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協調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協調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3) 簡化施工申請程序。按照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和建設流程,減少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數量,加快辦理。
(4) 完善相關政策。構建市場化機制,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研究制定我省充電設施電價,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取電費和服務費。
……
)營造輿論環境。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宣傳充電設施的使用和發展成果,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曉率和接受度。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2日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出到2020年,將新增500座集中充換電站和18萬個分散式充電樁。其中,新增公交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衛物流等特種車輛充電站50座;新增15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新增城市公共充電站70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3萬個;在全省高速服務區形成城際快充網絡,新增120個城際快充站。
新建公共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不低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設置充電樁;
新建住宅小區的停車位應全部預留給充電樁的施工安裝條件,配置的充電樁原則上不低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支持老舊小區、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改造的實施辦法,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停車位管理辦法。
研究制定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方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整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建設信息統一交換、互聯互通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
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財政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省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研究制定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等措施,及時推出充電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
以下是實施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縣人民政府、省級政府部門和直屬機構:
我省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處于全國前列。合肥和蕪湖作為國家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城市,積累了經驗,為下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但從全省情況來看,仍存在建設發展不平衡、配套政策不完善、標準規范不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促進我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一般要求
(1) 指導思想。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聚焦省委、省政府調整結構模式促進升級行動計劃,著力培育壯大我省電動汽車戰略性新興產業,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統籌規劃,適度超前建設,完善政策措施,激發市場活力,創新發展模式,提高服務水平,把我省建設成為競爭力強、布局合理、,健全的網絡和領先的應用程序。
(2) 發展目標。到2020年,將新增500座集中充換電站和18萬個分散式充電樁。
-優先建設公共交通、租賃、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新增公交車充換電站200座、出租車充換電站60座、環衛、后勤等特種車輛充電站50座。
--積極推進小區和單位停車位充電樁建設,新增用戶專用充電樁15萬個。鼓勵符合條件的專用充電樁向公眾開放。
-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新增70個城市公共充電站和3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
--結合骨干高速公路網,形成全省高速服務區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新增120個城際快速充電站。
第二,主要任務
(1) 加強規劃g……
跳舞組織編制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各市要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完善獨立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將相關內容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和配電網建設與改造規劃,并與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做好銜接。
(2) 改進標準和規范。支持各類社會組織牽頭或參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修訂,增強安徽標準在充電設施領域的主導地位和話語權。編制省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技術規范,實現充電標準的統一。開展充電設施、場所消防等安全技術措施研究,及時修訂相關標準。完善充電、更換設備、電動汽車電池等產品標準,明確消防安全要求。制定無線充電等新的充電技術標準。完善計量、計費、結算等充電基礎設施管理規范,加快建立充電基礎設施道路交通標志,逐步建立以國家和行業標準為基礎、地方標準為補充的標準和道路交通標志體系,它們相互連接和協調,符合安徽的實際充電設施。
(3) 確定分配和施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應按不低于規劃停車位20%的比例設置充電樁;
新建住宅小區的停車位應全部預留給充電樁的施工安裝條件,配置的充電樁原則上不低于規劃停車位的10%。研究制定支持老舊小區、公共建筑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充電樁改造的實施辦法,私人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充電樁停車位管理辦法。
(4) 加強配套電網建設。根據居民小區和各類建筑充電基礎設施的需要,合理完善用電設計標準,修訂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電網企業要加強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為充電基礎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服務,確保充電基礎設施無障礙接入,不收取入網費,確保供電滿足充電基礎設施運行需求。
(5) 促進設施建設。各市應重點推進公共服務領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用戶住宅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積極開展單位內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施工,大力推進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建設,盡快形成充電服務、物業服務等企業參與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和個人充電設施向社會開放、充電車位分時共享的市場機制。
(6) 建設城際網絡。依托高速公路服務區,研究制定我省城際快速充電網絡建設運營規劃。優先建設合肥經濟圈和合武、合安、合蚌等城際快充網絡。到2020年,初步形成覆蓋全省的城際快速充電網絡,滿足電動汽車的城際出行需求。
(7) 搭建服務平臺。研究制定智能充電服務平臺建設方案,通過“互聯網+充電基礎設施”,整合互聯網、物聯網、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提高充電服務的智能化水平,建設信息統一交換、互聯互通的充電基礎設施信息服務平臺。積極推動建立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
(8) 引入社會資本。各市要有效整合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站、社會公共停車場等各類公共資源,爭取國家專項建設資金支持,加快充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積極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特許經營和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各類投資者在公共服務領域建設和運營充電基礎設施、城市公共充電網絡和智能服務平臺。
(9) 拓寬融資渠道。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財政投資和社會資本投資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拓寬充電基礎設施投資運營企業和設備制造商的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省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研究制定發行充電基礎設施公司債券等措施,及時推出充電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產品。
(10) 加大示范推廣力度。各市要結合電動汽車推廣應用的需要,積極開展“示范社區和示范單位”、“示范區縣”、“城際快充示范區”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試點示范。合肥和蕪湖作為國家示范城市,應積極開展節能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進一步創新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完善相關標準法規和配套政策,探索各種先進適用的充電技術,總結可復制、可擴展充電基礎設施的發展經驗,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在全省的普及。機關、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要率先利用內部停車資源,規劃建設電動汽車專用停車位和充電設施。
(十一)加強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加大對用戶私接線、違規用電、違規建設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依規對充電基礎設施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抽查備案,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及其安裝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和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三,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依托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省發改委牽頭、省有關部門密切協調的協同推進機制,協調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中的重大事項,定期安排和評估工作進展,辦公室設在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能源局)。各市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全力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2) 強化主體責任。各市要切實承擔起統籌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主體責任,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作為政府的一項特殊任務。建立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協調的協同推進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協調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3) 簡化施工申請程序。按照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研究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和建設流程,減少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安裝數量,加快辦理。
(4) 完善相關政策。構建市場化機制,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研究制定我省充電設施電價,允許充電服務企業向用戶收取電費和服務費。
……
)營造輿論環境。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宣傳充電設施的使用和發展成果,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曉率和接受度。加強輿論監督,曝光阻礙充電設施建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形成有利于充電基礎設施發展的輿論氛圍。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12日
標簽:
1、財政部檢查新能源汽車補覆蓋90家車企財政部2月1日召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布置視頻會議,此舉標志著財政部組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正式開始,
1900/1/1 0:00:00財政部2月1日召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布置視頻會議,此舉標志著財政部組織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正式開始,旨在規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和嚴肅財經紀律,
1900/1/1 0:00:00第一電動網(特約作者雨辰)新能源汽車補貼原本是一項很好的惠民政策,我國汽車行業發展落后于發達國家,國家通過補貼來推動國產汽車工業化,調整國家產業結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900/1/1 0:00:00第一電動網(特約作者文竹)這幾天,很多電池行業的朋友都在討論工信部最新的發言:“工信部將組織開展對三元鋰電池的風險評估,在評估完成前,
1900/1/1 0:00:00新能源汽車領域龐大的補鏈條與虛高的產銷數據讓業界為新能源汽車產銷躍居世界第一彈冠相慶時,也將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快速發展的補貼政策推上風口浪尖。
1900/1/1 0:00:001、比亞迪元將一季度上市汽油插電版同步推據最新消息稱,比亞迪全新小型SUV元將于農歷新年后正式上市,與宋不同的是比亞迪元汽油版、插電版將同步上市。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