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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作者:

    時間:1900/1/1 0:00:00

    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

    《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已獲市政府批準,現下發給您,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29日

    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改善人民生活環境,保障人民健康,有效減少PM2.5污染和霧霾,根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2012]80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綜合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意義

    近年來,我市加大了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但城區大氣環境質量仍不盡如人意,主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尚未達到按功能區劃分的標準。酸雨污染仍處于嚴重水平,霧天較多。考慮到未來能源消耗的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氣象條件和區域污染的影響,以及新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實施,我市未來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仍然面臨嚴峻挑戰。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可以有效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生活質量城市的內在要求。

    第二,總體目標

    通過整改,力爭到2016年,杭州市行政區域氮氧化物年均濃度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基礎上下降15%;與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的年均濃度有所改善;

    PM10和PM2.5年均值已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要求,國家下達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已全面完成,進一步完善了全市大氣污染防治體系,進一步提高了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提高公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滿意度。

    三、 實施范圍和時間

    (1) 實施范圍。

    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

    (2) 實施時間。

    1.啟動階段(2012年):根據《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和杭州市各項大氣專項研究,開展工業、農業、交通等領域的大氣污染治理,確定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建立區域協調管理機制,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全面啟動大氣污染治理。

    2.實施階段(2013-2015年):工業、農業、交通運輸等領域污染控制措施和項目全面實施,重點大氣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并大幅下降,大氣污染重點環境問題基本解決。各類污染物聯合減排初見成效,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3.深化階段(2016年):全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體系基本形成,各類污染物聯合減排效果顯著,空氣優良天數明顯增加,霧霾天氣減少,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對空氣環境質量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四、 主要任務

    (a) 嚴格的環境準入,有效控制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

    1.嚴格執行分區控制和總量控制。

    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要求,根據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敏感性,實施嚴格的差異化環境準入和管理政策。根據不同準入區域的生態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產業準入要求,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有限的環境資源。

    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審批管理。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審計制度,堅持以舊帶新,嚴格控制新增總量,確保區域總量平衡可控。不具備環境容量的區、縣(市)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減量置換制度。電力、水泥、鋼鐵等重點大氣污染行業新增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與減少替代量之比不得低于1:1.2,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與降低替代量之比不得低于1:1.5。其中,使用低氮燃燒技術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新建、改建、擴建發電機組和鍋爐,其新增氮氧化物總量與置換氮氧化物總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和排污單位的新增排污權指標要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

    對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增加項目和煤炭消費。現有高污染企業不得擴大產能,未經批準的違法企業一律取締。嚴格控制高耗能煤炭項目。原則上,此類項目將不予批準。如果真的有必要執行,必須首先執行區域污染物總量指標。

    2.引導t……

    產業布局合理。

    根據污染源調查數據分析,我市大氣污染重點區域主要位于蕭山區、阜陽市、拱墅區和建德市。嚴禁在上述地區人口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建設高污染、高排放項目。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區的高污染、高排放企業要搬遷改造,相關企業或其主要污水處理工藝要定期退出。重點推進規劃環境評價,引導區域內重點產業合理布局。對蕭山區的紡織業、阜陽市的紙制品業、拱墅區的重工業和建德市的化工業進行了適當的控制和調整,優先發展低污染、高效率的產業。

    3.加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大力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物聯網、文化創意等十大產業,旅游休閑、金融服務、電子商務、信息軟件、先進設備制造和生物制藥。到2015年,十大產業增加值總額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0%以上,力爭達到60%。加強結構性減排的有效性,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落實2011-2013年需要淘汰的730家落后產能企業的關停搬遷工作。繼續加大淘汰電力、冶金、建材等行業落后產能的力度。

    (2) 大力改善能源結構,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1.加強天然氣的利用。

    全面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接受西氣東輸一線、四川燃氣、西氣東送二線、東海天然氣、進口LNG(液化天然氣)等五大大氣氣源。做好車站建設和管道鋪設工作,重點推進枝江至320國道穿越錢塘江至濱江站、下沙門站至東南江東門站的管道建設。重點建設江東天然氣熱電廠和半山天然氣發電二期工程。

    2.促進新能源的開發利用。

    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太陽能、沼氣、地熱能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實施“陽光屋頂”、“十城千車”等新能源應用示范項目。發展水源熱泵和地源熱泵,促進新安江、富春江、錢塘江等水和地下水熱能資源利用。建設1座10兆瓦太陽能光伏示范電站和7座1兆瓦以上示范電站。力爭應用光伏發電的公共建筑、企業車間和居民小區屋頂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綜合應用規模達到50兆瓦。加快新能源技術研發基地建設。到2016年,新能源產業發展已達到相當規模,城市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70%以上。我市已成為浙江省綠色能源產業研發、制造和應用示范基地。

    3.實施煤炭總消耗控制。

    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制定長期煤炭總量控制計劃,并將任務分解為區縣(市)。原則上,新建擴能改造項目將實現煤炭消費的等效替代。到2016年,力爭非電力行業煤炭消費量保持在2010年水平;

    煤炭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積極探索以煤炭總量指標作為立項前提,以煤炭總量為基礎確定項目和產能,重點調整優化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

    4.促進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

    限制使用高含硫量、高灰分的煤炭,禁止沒有高效脫硫除塵設施的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燃燒含硫量超過0.6%、灰分超過15%的煤炭。提高洗煤率,推進低硫低灰配煤工程,實施煤炭清潔利用。

    (3) 加強常規重點源污染減排,全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1.深化鞏固脫硫成果。

    在鞏固“十一五”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減排成果的基礎上,加大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燃煤鍋爐等非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力度,從“十一五”規劃中主要依靠工程減排轉向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并重,推進二氧化硫減排精細化管理。

    電力(熱電)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重點是脫硫設施的結構調整和升級,特別是DCS(分布式控制系統)控制系統和在線監測系統的運維管理,顯著提高了綜合脫硫效率。化工、水泥、有色金屬等非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重點是脫硫設施建設和能源結構調整。其他燃煤鍋爐以結構性減排為主,以集中供熱、熱電聯產替代分散燃煤鍋爐。

    2.大力推進工業脫硝工程。

    開展氮氧化物污染綜合防治,建立以電力、水泥行業為重點的工業氮氧化物防治體系,積極推進冶金行業和燃煤鍋爐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示范工程建設,加快其他行業氮氧化物控制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進程。加強重點領域減排,因地制宜、因煤因爐啟動電力(熱電)、建材(水泥)等行業企業煙氣脫硝項目。

    半山、蕭山電廠燃煤發電機組已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要保證達到85%以上;燃煤火電企業已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要保證達到60%以上;對水泥企業干窯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設施進行改造,確保脫硝效率達到85%以上。2013年底前,完成水泥熟料企業和華電半山電廠、蕭山電廠脫硝項目;

    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火電企業脫硝工程。目前,在建火電企業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項目。

    3.煙氣和工業粉塵污染控制。

    鞏固“防煙區”和“禁燃區”污染防治成果,加強對工業鍋爐、窯爐除塵設施的監督管理,在城市和郊區的工業鍋爐和窯爐中推廣使用布袋或靜電等高效除塵技術,提高除塵效率。

    進一步提高工業粉塵控制水平和粉塵回收效率,減少無組織排放。嚴格執行《水泥行業除塵工程技術規范》(HJ434-2008),積極推廣高效布袋除塵技術,控制水泥行業粉塵排放。水泥廠(含粉磨站)和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所有粉塵和無組織粉塵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企業要限期治理,對限期治理后仍不達標的企業要依法關停。中心城市嚴格控制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現有加工點要在2015年底前逐步遷出城市建成區;逐步淘汰2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

    (4) 以機動車污染控制為突破口,積極防治光化學煙霧污染。

    1.淘汰高污染機動車。

    實施以高排放汽車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限行政策,鼓勵和推動淘汰高排放汽車。根據《杭州市降低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十二五”規劃》要求,本市將分階段淘汰國家排放標準為0、1、2的柴油車和汽油車;自2013年10月1日起,本市將國二排放標準柴油車納入黃標車管理范圍;

    2013年12月30日前,主城區將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公交車。

    2.提高車用油品質量,嚴格執行尾氣排放標準。

    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將不斷提高車輛燃油標準,使車輛排放標準與車輛燃油標準相匹配。根據省、市政府有關規定,條件成熟時,將在全市推廣國V標準車用汽柴油的應用。

    對外地轉移到本市的新車和車輛進行登記,嚴格按照市政府規定執行國四排放標準。在確保國V標準車輛燃料的前提下,轉移到本市的新車和車輛力爭提前實施國V排放標準,從源頭上控制車輛污染物排放。

    3.進一步完善高污染車輛限行制度。

    結合清明節、國際動漫節、“五一”、國慶節、中秋節、廣西賞析節、西湖博覽會、煙花節、馬拉松等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以及周末,實施差異化區域限制,試點將西湖風景區設為限行區,設置禁行標志,禁止不符合國四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進入。在限行區域,完善監控攝像系統,通過機動車號牌識別系統對違反禁行標志的機動車進行非現場執法。

    逐步擴大高污染車輛限行區域,各區、縣(市)政府必須在2012年制定并實施高污染車輛區域限行制度,限行區域不得低于建成區面積的50%。

    4.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汽車。

    鼓勵開發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應用,擴大液化天然氣汽車試驗。制定機動車清潔能源[天然氣、電力、液化天然氣等]和甲醇汽油轉型總體方案,加快全市出租車、公交車清潔能源轉型進程,研究制定相應的補貼優惠政策。加快天然氣加氣站、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樁等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完善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體系。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

    《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已獲市政府批準,現下發給您,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29日

    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改善人民生活環境,保障人民健康,有效減少PM2.5污染和霧霾,根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2012]80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綜合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意義

    近年來,我市加大了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但城區大氣環境質量仍不盡如人意,主城區環境空氣質量尚未達到按功能區劃分的標準。酸雨污染仍處于嚴重水平,霧天較多。考慮到未來能源消耗的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氣象條件和區域污染的影響,以及新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實施,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

    城市在未來仍然面臨嚴峻的挑戰。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可以有效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這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生活質量城市的內在要求。

    第二,總體目標

    通過整改,力爭到2016年,杭州市行政區域氮氧化物年均濃度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基礎上下降15%;與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的年均濃度有所改善;

    PM10和PM2.5年均值已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要求,國家下達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已全面完成,進一步完善了全市大氣污染防治體系,進一步提高了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提高公眾對大氣環境質量的滿意度。

    三、 實施范圍和時間

    (1) 實施范圍。

    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

    (2) 實施時間。

    1.啟動階段(2012年):根據《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和杭州市各項大氣專項研究,開展工業、農業、交通等領域的大氣污染治理,確定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建立區域協調管理機制,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全面啟動大氣污染治理。

    2.實施階段(2013-2015年):工業、農業、交通運輸等領域污染控制措施和項目全面實施,重點大氣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并大幅下降,大氣污染重點環境問題基本解決。各類污染物聯合減排初見成效,全市空氣環境質量有所改善。

    3.深化階段(2016年):全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體系基本形成,各類污染物聯合減排效果顯著,空氣優良天數明顯增加,霧霾天氣減少,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對空氣環境質量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四、 主要任務

    (a) 嚴格的環境準入,有效控制新的大氣污染物排放。

    1.嚴格執行分區控制和總量控制。

    嚴格落實主體功能區和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要求,根據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敏感性,實施嚴格的差異化環境準入和管理政策。根據不同準入區域的生態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產業準入要求,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有限的環境資源。

    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審批管理。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預審計制度,堅持以舊帶新,嚴格控制新增總量,確保區域總量平衡可控。不具備環境容量的區、縣(市)不得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核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減量置換制度。電力、水泥、鋼鐵等重點大氣污染行業新增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與減少替代量之比不得低于1:1.2,新增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與降低替代量之比不得低于1:1.5。其中,使用低氮燃燒技術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燃料的新建、改建、擴建發電機組和鍋爐,其新增氮氧化物總量與置換氮氧化物總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和排污單位的新增排污權指標要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

    對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地區,暫停審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增加項目和煤炭消費。現有高污染企業不得擴大產能,未經批準的違法企業一律取締。嚴格控制高耗能煤炭項目。原則上,此類項目將不予批準。如果真的有必要執行,必須首先執行區域污染物總量指標。

    2.引導t……

    產業布局合理。

    根據污染源調查數據分析,我市大氣污染重點區域主要位于蕭山區、阜陽市、拱墅區和建德市。嚴禁在上述地區人口密集區和環境敏感區建設高污染、高排放項目。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區的高污染、高排放企業要搬遷改造,相關企業或其主要污水處理工藝要定期退出。重點推進規劃環境評價,引導區域內重點產業合理布局。對蕭山區的紡織業、阜陽市的紙制品業、拱墅區的重工業和建德市的化工業進行了適當的控制和調整,優先發展低污染、高效率的產業。

    3.加快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大力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物聯網、文化創意等十大產業,旅游休閑、金融服務、電子商務、信息軟件、先進設備制造和生物制藥。到2015年,十大產業增加值總額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0%以上,力爭達到60%。加強結構性減排的有效性,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落實2011-2013年需要淘汰的730家落后產能企業的關停搬遷工作。繼續加大淘汰電力、冶金、建材等行業落后產能的力度。

    (2) 大力改善能源結構,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1.加強天然氣的利用。

    全面提升天然氣供應能力,接受西氣東輸一線、四川燃氣、西氣東送二線、東海天然氣、進口LNG(液化天然氣)等五大大氣氣源。做好車站建設和管道鋪設工作,重點推進枝江至320國道穿越錢塘江至濱江站、下沙門站至東南江東門站的管道建設。重點建設江東天然氣熱電廠和半山天然氣發電二期工程。

    2.促進新能源的開發利用。

    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快太陽能、沼氣、地熱能等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實施“陽光屋頂”、“十城千車”等新能源應用示范項目。發展水源熱泵和地源熱泵,促進新安江、富春江、錢塘江等水和地下水熱能資源利用。建設1座10兆瓦太陽能光伏示范電站和7座1兆瓦以上示范電站。力爭應用光伏發電的公共建筑、企業車間和居民小區屋頂面積超過100萬平方米,太陽能光伏綜合應用規模達到50兆瓦。加快新能源技術研發基地建設。到2016年,新能源產業發展已達到相當規模,城市清潔能源利用率達到70%以上。我市已成為浙江省綠色能源產業研發、制造和應用示范基地。

    3.實施煤炭總消耗控制。

    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制定長期煤炭總量控制計劃,并將任務分解為區縣(市)。原則上,新建擴能改造項目將實現煤炭消費的等效替代。到2016年,力爭非電力行業煤炭消費量保持在2010年水平;

    煤炭在一次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有所下降。積極探索以煤炭總量指標作為立項前提,以煤炭總量為基礎確定項目和產能,重點調整優化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

    4.促進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

    限制使用高含硫量、高灰分的煤炭,禁止沒有高效脫硫除塵設施的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燃燒含硫量超過0.6%、灰分超過15%的煤炭。提高洗煤率,推進低硫低灰配煤工程,實施煤炭清潔利用。

    (3) 加強常規重點源污染減排,全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

    1.深化鞏固脫硫成果。

    在鞏固“十一五”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減排成果的基礎上,加大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燃煤鍋爐等非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力度,從“十一五”規劃中主要依靠工程減排轉向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并重,推進二氧化硫減排精細化管理。

    電力(熱電)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重點是脫硫設施的結構調整和升級,特別是DCS(分布式控制系統)控制系統和在線監測系統的運維管理,顯著提高了綜合脫硫效率。化工、水泥、有色金屬等非電力行業的二氧化硫減排重點是脫硫設施建設和能源結構調整。其他燃煤鍋爐以結構性減排為主,以集中供熱、熱電聯產替代分散燃煤鍋爐。

    2.大力推進工業脫硝工程。

    開展氮氧化物污染綜合防治,建立以電力、水泥行業為重點的工業氮氧化物防治體系,積極推進冶金行業和燃煤鍋爐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示范工程建設,加快其他行業氮氧化物控制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進程。加強重點領域減排,因地制宜、因煤因爐啟動電力(熱電)、建材(水泥)等行業企業煙氣脫硝項目。

    半山、蕭山電廠燃煤發電機組已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要保證達到85%以上;燃煤火電企業已完成煙氣脫硝設施改造,脫硝效率要保證達到60%以上;對水泥企業干窯低氮燃燒技術和煙氣脫硝設施進行改造,確保脫硝效率達到85%以上。2013年底前,完成水泥熟料企業和華電半山電廠、蕭山電廠脫硝項目;

    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火電企業脫硝工程。目前,在建火電企業必須同步建設脫硫脫硝項目。

    3.煙氣和工業粉塵污染控制。

    鞏固“防煙區”和“禁燃區”污染防治成果,加強對工業鍋爐、窯爐除塵設施的監督管理,在城市和郊區的工業鍋爐和窯爐中推廣使用布袋或靜電等高效除塵技術,提高除塵效率。

    進一步提高工業粉塵控制水平和粉塵回收效率,減少無組織排放。嚴格執行《水泥行業除塵工程技術規范》(HJ434-2008),積極推廣高效布袋除塵技術,控制水泥行業粉塵排放。水泥廠(含粉磨站)和水泥制品廠生產設備排放的所有粉塵和無組織粉塵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對不符合標準的企業要限期治理,對限期治理后仍不達標的企業要依法關停。中心城市嚴格控制建筑材料的切割加工,現有加工點要在2015年底前逐步遷出城市建成區;逐步淘汰2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

    (4) 以機動車污染控制為突破口,積極防治光化學煙霧污染。

    1.淘汰高污染機動車。

    實施以高排放汽車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限行政策,鼓勵和推動淘汰高排放汽車。根據《杭州市降低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十二五”規劃》要求,本市將分階段淘汰國家排放標準為0、1、2的柴油車和汽油車;自2013年10月1日起,本市將國二排放標準柴油車納入黃標車管理范圍;

    2013年12月30日前,主城區將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公交車。

    2.提高車用油品質量,嚴格執行尾氣排放標準。

    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將不斷提高車輛燃油標準,使車輛排放標準與車輛燃油標準相匹配。根據省、市政府有關規定,條件成熟時,將在全市推廣國V標準車用汽柴油的應用。

    對外地轉移到本市的新車和車輛進行登記,嚴格按照市政府規定執行國四排放標準。在確保國V標準車輛燃料的前提下,轉移到本市的新車和車輛力爭提前實施國V排放標準,從源頭上控制車輛污染物排放。

    3.進一步完善高污染車輛限行制度。

    結合清明節、國際動漫節、“五一”、國慶節、中秋節、廣西賞析節、西湖博覽會、煙花節、馬拉松等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以及周末,實施差異化區域限制,試點將西湖風景區設為限行區,設置禁行標志,禁止不符合國四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進入。在限行區域,完善監控攝像系統,通過機動車號牌識別系統對違反禁行標志的機動車進行非現場執法。

    逐步擴大高污染車輛限行區域,各區、縣(市)政府必須在2012年制定并實施高污染車輛區域限行制度,限行區域不得低于建成區面積的50%。

    4.加快發展清潔能源汽車。

    鼓勵開發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推廣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應用,擴大液化天然氣汽車試驗。制定機動車清潔能源[天然氣、電力、液化天然氣等]和甲醇汽油轉型總體方案,加快全市出租車、公交車清潔能源轉型進程,研究制定相應的補貼優惠政策。加快天然氣加氣站、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樁等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完善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體系。發展新能源汽車技術,特別是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推動高效節能電機和控制技術創新。到2016年底,全市新能源公交車(電動車)比例將達到20%以上,城區新能源公交車比例將達到50%,新能源出租車比例將達到30%。

    5.改進廢氣檢測方法,加強機動車監管。

    從源頭、維護、使用、監測四個方面實施公交車尾氣排放的日常管理。新購置的公交車全部達到國家Ⅳ級以上排放標準,公交車尾氣排放合格率達到99%以上。

    各區、縣(市)將在2012年底前對機動車尾氣進行簡易瞬態檢測,檢測率將達到80%以上。統一使用環境保護部規定的機動車環境保護檢驗標志。

    6.發展綠色交通,減少污染排放。

    發展公共交通,重點建設和完善快速公交干線,使快速公交網絡與杭州城市軌道交通共同構成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骨架。加快建設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高通行能力城市高速公路體系。加快軌道交通建設,發揮軌道系統的網絡效應。突出“公交優先”戰略,推進公交一體化進程,實現公共交通現代化,構建軌道交通(BRT)、公交(電動)、出租車、水上公交、免費自行車“五位一體”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以整合……為目標……

    blic交通同城化,推進八區五縣(市)公共交通一體化,形成城市一體化、輻射杭州都市經濟圈的大型公共交通網絡體系。

    實施暢通項目,合理規劃城市建筑布局,避免居住、就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過度分離,鼓勵實施就業與居住相匹配的城市空間規劃方案。實行動態管理,優化交通路網布局,提高路網密度。適當減少斑馬線數量,建設有利于分流的基礎設施,提高道路和路口車輛通過率,從根本上避免交通擁堵。

    (5) 加強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嚴肅處理復合型大氣污染。

    1.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的監督管理。

    2015年底前,各區、縣(市)將建立石化、涂料生產、紡織印染、化工原料制造、金屬冶煉、噴涂、機械制造、制鞋、塑料、橡膠等行業以及儲油罐、加油站等場所的有機廢氣排放數據庫,建立石油化工、紡織印染、涂料、塑料和化工原料制造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逐步對其中的重點企業進行監管。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措施是強制性的,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和使用全過程封閉,并嚴格控制過程中的揮發性有機氣體排放。完成一批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

    2.開展干洗、印刷、涂裝、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修復。

    繼續推進干洗、印刷和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調查和處理。在現有調查的基礎上,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將于2013年底前完成。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江政辦發〔2012〕80號)的要求,開展了化工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修復試點項目。

    3.繼續深化對油煙的管理和監督。

    持續深化城區油煙管理監督,確保城區餐飲企業和食堂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達到100%,建立運行維護體系,確保油煙穩定排放。嚴格餐飲服務業新項目審批制度,繼續推進餐飲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禁止住宅、無專用煙道的商住建筑和與住宅相鄰樓層新建產生煙塵污染的服務項目。

    加強餐飲服務業非法經營管理,規范餐飲服務業有序發展。加強執法力度,嚴查食品服務業污染擾民行為。加大對無證、無照、超范圍、占道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典型環境案件。

    (六)加強揚塵等污染的治理。

    1.加強施工揚塵控制。

    根據浙江政辦[2012]80號文件的要求,將建設4000萬平方米的綜合防塵區。落實施工現場封閉圍護、沖洗設施、道路硬化等揚塵防治措施。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足夠高度的硬質圍擋,嚴禁露天作業。應采取灑水、覆蓋等防塵措施,并定期清理外殼灰塵。……

    采取施工現場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全封閉腳手架網、施工現場車輛全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內外環境的清潔。建筑拆除施工必須進行拆除、防塵、清渣。拆除完成后,應及時清除渣土和垃圾。如果暫時無法拆除,應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禁止向空中投擲。強化行業監管責任,深化“綠色工地”創建,創新綠色施工監管機制,做好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的精細化管理,并將建筑企業的揚塵污染記錄作為不良信息納入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并定期公布。加強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季節、重要時段、關鍵時段的監督管理,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遏制揚塵污染反彈。每年按計劃完成綠色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2.加強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和揚塵監控管理。

    自2013年1月起,對建設項目實施視頻監控管理,要求對施工進度未達到50%(或竣工時間超過6個月)、建設用地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采石場、取土場和房屋建設項目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最好安裝在城市建成區內的建筑工地上。同時,在主城建筑工地開展揚塵監測試點工作,每季度報告一次監測結果。

    3.加強城市道路清潔。

    實施城鄉一體化的道路路面清潔體系,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潔程度。一級和二級道路16小時清潔率將達到100%。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投資,逐步改造低質量材料路面。提高郊區和農村道路的清潔率。

    4.加強對道路傾倒行為的管理。

    運輸過程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材料(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應密閉運輸,運輸途中不得超載、泄漏、散落或飛揚。禁止未配備密閉裝置運輸易揚塵物質的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加強對易揚塵物質運輸車輛的管理,建立易揚塵物質車輛登記制度;嚴禁使用無封閉裝置的車輛運輸易揚塵物質。攜帶易揚塵物質的車輛應處于良好狀態,前后牌照、車身和輪胎應干凈整潔;有關部門應當對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加強對料堆的揚塵控制。

    加強對建筑工地、道路兩側和工業企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煤、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土渣等材料的監督管理,采取覆蓋防塵網(布)、定期灑水、噴灑抑塵劑等措施。

    6.控制農村秸稈焚燒。

    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爭到2015年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

    開展秸稈焚燒遙感監測,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嚴格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農作物廢棄物的長效管理機制,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

    7.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源廢氣污染的控制。

    根據《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范》(JTS155-2012),推進碼頭岸電設施的建設,并在碼頭改建過程中部署岸電系統,以促進靠泊船舶岸電技術的標準化,促進水運行業的節能減排。加強進出杭州地區船舶油品管理,提高船舶油品檢驗頻次,加強對該地區供水單位的油品檢驗,避免出現燃料含硫量超標的現象。

    以航道整治、改善和優化航道貨運條件、優化航道客運服務為重點,治理水運大氣污染。通過調整航道技術水平,確保航道暢通,提高航道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航行時間,節約燃料消耗。“十二五”期間,重點完成京杭運河(含運河第二航道)三級航道整治、富春江發電廠閘機擴建改造、江東航道和綠竹江航道改造等航道建設工程,以及四個錨定服務區域。優化水路運輸組織結構,大力推進運力結構調整,推動淘汰老舊船舶,鼓勵增加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的運輸設備。力爭到2015年,內河船舶和沿海船舶單位運輸周轉能耗分別下降8%和10%。

    全面推進船舶綜合服務系統的實施和應用,積極推進杭州船舶不間斷向香港報告的信息服務系統。逐步將水上客車的信息化運營管理系統與浙江省船舶綜合監管系統對接,實現水路客貨運輸高效、便捷、低碳發展。升級船閘,實現船閘控制自動化,提高船閘運行精度,有效增加單位時間內通過的船舶數量,縮短船舶在航區等待時間,減少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

    (七)深入實施城市綠地和生態帶建設。

    1.全面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進一步完善“一圈兩軸六生態帶”生態結構體系,建立“郊野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三級公園體系,加快建設24個市級公園和61個區級公園,啟動白塔公園、前桃源公園、西塘河公園、運河公園等市級公園建設項目。

    深入實施綠化美化工程和家居美化工程,完成綠化美化工程100個,優化架空綠化植物配置模式,實施河道兩岸景觀提升工程。加強園林綠化碳匯研究,增加碳匯能力強的植物在城市綠化中的應用。到2015年,城市新增綠地1500萬平方米,綠化屋頂25萬平方米、城市綠地占比36.5%、城市綠地覆蓋率40%以上、人均公園綠地16平方米。

    2.深入實施農村綠地建設。

    深入實施《杭州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07-2020年)》,全面推進植樹造林,深入實施農村綠地建設,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我們將認真推進城鄉綠化融合發展,積極開展認種、認建設、認養、認教育的各項活動,全面完成建設……

    平原綠化17萬畝,組織義務植樹1000萬株,種植適宜樹種1000多萬株。進一步鞏固和提升850萬畝生態公益林建設成果,切實加強105萬畝城市補充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使全市1627萬畝森林年釋氧量達到670萬噸以上,建成區的平均負離子濃度將達到每立方厘米500以上。不斷優化支架結構,有效增強碳匯功能。全市造林更新面積25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65%,新增森林蓄積量960萬立方米,森林蓄積總量達到5000多萬立方米。

    3、進一步推進生態帶建設。

    嚴格執行西北、北部、東部、東南、南部和西南六個生態區保護與控制規劃的相關要求,根據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敏感性,實施嚴格的差異化管理政策。根據適宜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的不同生態保護目標,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有限的環境資源。重點加強生態帶保護區交通走廊兩側生態公益林、濕地和綠地建設。

    (八)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技術研究。

    1.初步建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平臺。

    完成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進一步分析主要行業和地區的排放分擔率,掌握污染源的排放現狀和發展趨勢;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展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和自然源的排放特性測試和活動水平調查,初步建立杭州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數據庫;形成一個既能服務于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戰略和決策,又能為污染物總量控制、空氣質量模擬和減排效果分析提供基礎數據支持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平臺。

    2.努力鞏固大氣復合污染和霧霾防治的科學研究。

    加強大氣復合污染物和霧霾天氣監測,開展PM2.5等關鍵因素觀測和數據對比分析;深入開展大氣復合污染和霧霾綜合研究,明確大氣復合污染的主要來源和關鍵因素,科學評價我市大氣霧霾等大氣復合污染現狀、成因和變化規律。重點研究了超細顆粒物(PM2.5、PM1及以下)的化學成分、光學特性和來源轉化機制;研究大氣細顆粒物中次生有機物和次生無機水溶性離子的物理化學特性;加強對我市霧霾天氣污染特征及形成轉化機制的研究;

    探索開展機動車排放超細顆粒物的物理化學特性及其對大氣環境質量影響的相關研究。

    3.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控制研究。

    完成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現狀及控制措施的調查。在查明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主要來源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詳細、系統、動態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清單,確定重點監管行業和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來源分析,為大氣環境控制和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4.逐步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

    在深入研究影響城市視覺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及其機理的基礎上,結合環境質量監測和氣象觀測系統,初步建立了感官空氣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發展新能源汽車技術,特別是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推動高效節能電機和控制技術創新。到2016年底,全市新能源公交車(電動車)比例將達到20%以上,城區新能源公交車比例將達到50%,新能源出租車比例將達到30%。

    5.改進廢氣檢測方法,加強機動車監管。

    從源頭、維護、使用、監測四個方面實施公交車尾氣排放的日常管理。新購置的公交車全部達到國家Ⅳ級以上排放標準,公交車尾氣排放合格率達到99%以上。

    各區、縣(市)將在2012年底前對機動車尾氣進行簡易瞬態檢測,檢測率將達到80%以上。統一使用環境保護部規定的機動車環境保護檢驗標志。

    6.發展綠色交通,減少污染排放。

    發展公共交通,重點建設和完善快速公交干線,使快速公交網絡與杭州城市軌道交通共同構成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骨架。加快建設與城市發展相適應的高通行能力城市高速公路體系。加快軌道交通建設,發揮軌道系統的網絡效應。突出“公交優先”戰略,推進公交一體化進程,實現公共交通現代化,構建軌道交通(BRT)、公交(電動)、出租車、水上公交、免費自行車“五位一體”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以同城公共交通一體化為目標,推進八區五縣(市)公共交通一體化,形成全市一體化、輻射杭州都市經濟圈的大型公共交通網絡體系。

    實施暢通項目,合理規劃城市建筑布局,避免居住、就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過度分離,鼓勵實施就業與居住相匹配的城市空間規劃方案。實行動態管理,優化交通路網布局,提高路網密度。適當減少斑馬線數量,建設有利于分流的基礎設施,提高道路和路口車輛通過率,從根本上避免交通擁堵。

    (5) 加強典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嚴肅處理復合型大氣污染。

    1.加強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的監督管理。

    2015年底前,各區、縣(市)將建立石化、涂料生產、紡織印染、化工原料制造、金屬冶煉、噴涂、機械制造、制鞋、塑料、橡膠等行業以及儲油罐、加油站等場所的有機廢氣排放數據庫,建立石油化工、紡織印染、涂料、塑料和化工原料制造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逐步對其中的重點企業進行監管。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的措施是強制性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生產和使用全過程……

    nds(VOCs)是封閉的,并嚴格控制過程中無組織有機氣體的排放。完成一批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

    2.開展干洗、印刷、涂裝、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修復。

    繼續推進干洗、印刷和涂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的調查和處理。在現有調查的基礎上,干洗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將于2013年底前完成。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江政辦發〔2012〕80號)的要求,開展了化工和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修復試點項目。

    3.繼續深化對油煙的管理和監督。

    持續深化城區油煙管理監督,確保城區餐飲企業和食堂油煙凈化裝置安裝率達到100%,建立運行維護體系,確保油煙穩定排放。嚴格餐飲服務業新項目審批制度,繼續推進餐飲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禁止住宅、無專用煙道的商住建筑和與住宅相鄰樓層新建產生煙塵污染的服務項目。

    加強餐飲服務業非法經營管理,規范餐飲服務業有序發展。加強執法力度,嚴查食品服務業污染擾民行為。加大對無證、無照、超范圍、占道餐飲服務經營者的查處力度,重點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典型環境案件。

    (六)加強揚塵等污染的治理。

    1.加強施工揚塵控制。

    根據浙江政辦[2012]80號文件的要求,將建設4000萬平方米的綜合防塵區。落實施工現場封閉圍護、沖洗設施、道路硬化等揚塵防治措施。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足夠高度的硬質圍擋,嚴禁露天作業。應采取灑水、覆蓋等防塵措施,并定期清理外殼灰塵。采取施工現場道路硬化、主體結構施工外全封閉腳手架網、施工現場車輛全沖洗等措施,確保施工現場內外環境清潔。建筑拆除施工必須進行拆除、防塵、清渣。拆除完成后,應及時清除渣土和垃圾。如果暫時無法拆除,應采取相應的防塵措施,禁止向空中投擲。強化行業監管責任,深化“綠色工地”創建,創新綠色施工監管機制,做好關鍵環節和關鍵部位的精細化管理,并將建筑企業的揚塵污染記錄作為不良信息納入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并定期公布。加強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季節、重要時段、關鍵時段的監督管理,加大檢查頻次,加大處罰力度,遏制揚塵污染反彈。每年按計劃完成綠色文明工地創建工作。

    2.加強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和揚塵監控管理。

    自2013年1月起,對建設項目實施視頻監控管理,要求對施工進度未達到50%(或竣工時間超過6個月)、建設用地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采石場、取土場和房屋建設項目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最好是內置的……

    在城市建成區內的建筑工地進行試驗。同時,在主城建筑工地開展揚塵監測試點工作,每季度報告一次監測結果。

    3.加強城市道路清潔。

    實施城鄉一體化的道路路面清潔體系,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潔程度。一級和二級道路16小時清潔率將達到100%。加大道路和地面改造投資,逐步改造低質量材料路面。提高郊區和農村道路的清潔率。

    4.加強對道路傾倒行為的管理。

    運輸過程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材料(砂石、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應密閉運輸,運輸途中不得超載、泄漏、散落或飛揚。禁止未配備密閉裝置運輸易揚塵物質的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加強對易揚塵物質運輸車輛的管理,建立易揚塵物質車輛登記制度;嚴禁使用無封閉裝置的車輛運輸易揚塵物質。攜帶易揚塵物質的車輛應處于良好狀態,前后牌照、車身和輪胎應干凈整潔;有關部門應當對道路揚塵污染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加強對料堆的揚塵控制。

    加強對建筑工地、道路兩側和工業企業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煤、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土渣等材料的監督管理,采取覆蓋防塵網(布)、定期灑水、噴灑抑塵劑等措施。

    6.控制農村秸稈焚燒。

    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力爭到2015年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

    開展秸稈焚燒遙感監測,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嚴格執法監督,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農作物廢棄物的長效管理機制,基本杜絕露天焚燒秸稈。

    7.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源廢氣污染的控制。

    根據《碼頭船舶岸電設施建設技術規范》(JTS155-2012),推進碼頭岸電設施的建設,并在碼頭改建過程中部署岸電系統,以促進靠泊船舶岸電技術的標準化,促進水運行業的節能減排。加強進出杭州地區船舶油品管理,提高船舶油品檢驗頻次,加強對該地區供水單位的油品檢驗,避免出現燃料含硫量超標的現象。

    以航道整治、改善和優化航道貨運條件、優化航道客運服務為重點,治理水運大氣污染。通過調整航道技術水平,確保航道暢通,提高航道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航行時間,節約燃料消耗。“十二五”期間,重點完成京杭運河(含運河第二航道)三級航道整治、富春江發電廠閘機擴建改造、江東航道和綠竹江航道改造等航道建設工程,以及四個錨定服務區域。優化水路運輸組織結構,大力推進運力結構調整,推動淘汰老舊船舶,鼓勵增加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的運輸設備。力爭到2015年,內河船舶和沿海船舶單位運輸周轉能耗分別下降8%和10%。

    全面推進船舶綜合服務系統的實施和應用,積極推進杭州船舶不間斷向香港報告的信息服務系統。逐步將水上客車的信息化運營管理系統與浙江省船舶綜合監管系統對接,實現水路客貨運輸高效、便捷、低碳發展。升級船閘,實現船閘控制自動化,提高船閘運行精度,有效增加單位時間內通過的船舶數量,縮短船舶在航區等待時間,減少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

    (七)深入實施城市綠地和生態帶建設。

    1.全面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進一步完善“一圈兩軸六生態帶”生態結構體系,建立“郊野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三級公園體系,加快建設24個市級公園和61個區級公園,啟動白塔公園、前桃源公園、西塘河公園、運河公園等市級公園建設項目。

    深入實施綠化美化工程和家居美化工程,完成綠化美化工程100個,優化架空綠化植物配置模式,實施河道兩岸景觀提升工程。加強園林綠化碳匯研究,增加碳匯能力強的植物在城市綠化中的應用。到2015年,城市新增綠地1500萬平方米,綠化屋頂25萬平方米、城市綠地占比36.5%、城市綠地覆蓋率40%以上、人均公園綠地16平方米。

    2.深入實施農村綠地建設。

    深入實施《杭州森林城市建設總體規劃(2007-2020年)》,全面推進植樹造林,深入實施農村綠地建設,人居環境持續改善。

    我們將認真推進城鄉綠化融合發展,積極開展認種、認建設、認養、認教育的各項活動,全面完成建設……

    平原綠化17萬畝,組織義務植樹1000萬株,種植適宜樹種1000多萬株。進一步鞏固和提升850萬畝生態公益林建設成果,切實加強105萬畝城市補充生態公益林的建設,使全市1627萬畝森林年釋氧量達到670萬噸以上,建成區的平均負離子濃度將達到每立方厘米500以上。不斷優化支架結構,有效增強碳匯功能。全市造林更新面積25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65%,新增森林蓄積量960萬立方米,森林蓄積總量達到5000多萬立方米。

    3、進一步推進生態帶建設。

    嚴格執行西北、北部、東部、東南、南部和西南六個生態區保護與控制規劃的相關要求,根據環境承載力和生態敏感性,實施嚴格的差異化管理政策。根據適宜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的不同生態保護目標,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有限的環境資源。重點加強生態帶保護區交通走廊兩側生態公益林、濕地和綠地建設。

    (八)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技術研究。

    1.初步建立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平臺。

    完成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揮發性有機物和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計算,進一步分析主要行業和地區的排放分擔率,掌握污染源的排放現狀和發展趨勢;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展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和自然源的排放特性測試和活動水平調查,初步建立杭州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數據庫;形成一個既能服務于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戰略和決策,又能為污染物總量控制、空氣質量模擬和減排效果分析提供基礎數據支持的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平臺。

    2.努力鞏固大氣復合污染和霧霾防治的科學研究。

    加強大氣復合污染物和霧霾天氣監測,開展PM2.5等關鍵因素觀測和數據對比分析;深入開展大氣復合污染和霧霾綜合研究,明確大氣復合污染的主要來源和關鍵因素,科學評價我市大氣霧霾等大氣復合污染現狀、成因和變化規律。重點研究了超細顆粒物(PM2.5、PM1及以下)的化學成分、光學特性和來源轉化機制;研究大氣細顆粒物中次生有機物和次生無機水溶性離子的物理化學特性;加強對我市霧霾天氣污染特征及形成轉化機制的研究;

    探索開展機動車排放超細顆粒物的物理化學特性及其對大氣環境質量影響的相關研究。

    3.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控制研究。

    完成化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現狀及控制措施的調查。在查明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主要來源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詳細、系統、動態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清單,確定重點監管行業和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來源分析,為大氣環境控制和管理提供基礎支撐。

    4.逐步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

    在深入研究影響城市視覺空氣質量的關鍵因素及其機理的基礎上,結合環境質量監測和氣象觀測系統,初步建立了感官空氣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逐步將臭氧、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有害廢氣等因素納入城市空氣質量評價體系,使空氣質量評價結果更客觀地反映大氣環境質量。

    5.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技術研究。

    大氣環境質量檢測、大氣污染物排放監督監測、大氣環境應急檢測等分析方法研究;加強大氣環境監測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和適用性研究。開展實驗室分析方法標準、快速測定方法標準、標準樣品等相關標準、大氣重金屬監測、典型惡臭污染物監測和各種污染物分析方法的研究。

    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區域大氣能見度、霧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和極端氣象條件下大氣復合污染預警系統研究;

    根據低能見度對經濟社會活動和霧霾天氣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程度,逐步開展應急機制研究,對產生不利氣象條件地區的社會生產和區域交通活動進行動態調控,最大限度減少低能見度和霧霾天候的危害。

    加強部門合作,開展大氣污染預報數值模擬、大氣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技術和大氣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服務系統研究,并基于環境質量和氣象信息發布系統發布相關信息,服務公眾。

    (9) 積極推進區域空氣聯防聯控。

    1.建立統一協調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制。

    建立杭州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國家、長三角、省級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和方案,與杭州都市圈經濟圈四市開展大氣環境聯合保護,協調全市大氣聯防措施,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控。

    2.建立健全大氣復合污染三維監測網絡。

    依托現有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和氣象觀測系統,根據國家環境監測網絡規范,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優化、調整和增加監測點的數量和位置,更加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物的傳輸、遷移和轉化情況。市環保局要與市氣象局密切配合,在城區和五個縣(市)構建地面監測與遙感觀測相結合的多層次、立體化立體監測網絡。在現有監測項目(SO2、NOx、PM10、CO、O3等)的基礎上,增加了揮發性有機物、PM2.5、PM1、大氣能見度、氣溶膠消光系數、光學厚度、激光雷達等與大氣霧霾有關的監測項目。在城市邊界點設置監測點,形成相對完善的全市環境空氣監測體系,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區域大氣污染源統一監管機制。

    建立聯合執法體系,統一區域環境執法監管,確定并公布區域重點企業名單,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充分發揮區域環境保護監督機構職能,加強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聯合查處邊境地區跨境大氣環境問題和糾紛,打擊行政邊界大氣污染違法行為,及時通報大氣污染事故。加強對區域內工業項目搬遷的環境監管,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對新建項目的環保要求。

    4.建立區域空氣污染預警和應急機制。

    實施聯合應急預警系統,加強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的大氣污染預警系統建設,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預報系統,實現風險信息判斷和預警。在現有監測網絡平臺的基礎上,構建和完善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環境質量在線監測預警平臺,可以顯示大氣常規監測因子、大氣復合污染物、氣象參數和設備狀態的動態變化,并通過實時列表、實時曲線、地理信息系統、模擬圖表、虛擬儀表盤等動態顯示。

    建立區域重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配合省、市、縣一體化應急體系建設,分解……

    不同級別的任務。發生區域性重污染事件時,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落實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源限產、停止施工現場土方作業、限制機動車通行等應急管控措施。加強對邊境敏感企業、敏感地區和敏感時段的有效監測,進一步完善和完善各地原有的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建立流域性環境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構建應急預警體系,防范有力、指揮有序、效率迅速、協調統一的處置和善后工作體系。

    5.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

    完善信息交流體系,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平臺,整合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重點建設項目、機動車環保標志等信息,建立區域性環境信息共享機制。依托該平臺,促進各地環境信息交流,及時通報環境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舉措和進展趨勢,切實增進交流,加強了解,促進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和環境保護。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保證。

    加強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建設,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副組長的大氣復合污染防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以相關職能部門和區縣(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8個專項工作組,包括產業結構和能源優化調整、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業廢氣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大氣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城市綠地和生態帶建設,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以及大氣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

    特別工作組負責與空氣污染修復有關的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領導責任,負責本單位各項任務的落實和推進。各區、縣(市)政府和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細化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區具體行動計劃,切實推動本轄區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2) 制度保障。

    1.建立協調會議制度。

    建立大氣環境專項整治協調會議制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通報整改進展情況,研究協調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普及大氣環境整治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2.建立檢查員制度。

    由市監察局牽頭,建立行政監察制度,監督落實工作。各級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市人大、政協對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大氣環境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對大氣環境改善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檢查抽查等方式,加大大氣環境修復工作的監督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監測和驗收制度。

    嚴格控制項目質量,確保項目實施后的環境效益。對已完成的項目進行驗收,通過監測和評估,科學評估項目績效。定期監測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有序合理地推進項目進程。

    4.實施評價體系。

    所有整治任務均納入各級各相關部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各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整治任務制定具體整治方案,細化量化整治任務并落實。將整治績效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和單位績效的重要內容,確保整治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5.建立工作報告制度。

    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明確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并在每季度正月初五工作日前將上一季度的工作進展、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市領導審批。

    (3) 財務擔保。

    1.修復資金的合理分配。

    加大大氣環境治理投入,特別是燃煤鍋爐脫硝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投入。

    2.加大對環境空氣質量研究和監測的投入。

    加大投入,建立臭氧、揮發性有機物、PM2.5、PM1等污染因子綜合監測網絡,深入開展細顆粒物來源分析和污染控制研究。

    三要加強對區縣(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機構的投入。

    加強對蕭山區、余杭區和五個縣(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機構的投入,大幅提高其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以滿足本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監督監測要求。

    (4) 宣傳和保護。

    宣傳部門要加大對大氣環境治理工作和大氣環境質量防治技術、標準、方法的宣傳力度,增強各級各部門和公眾對大氣污染治理長期、艱巨、復雜任務的認識,形成合力,做好大氣防治工作。

    1.加大新聞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實習生……

    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集中采訪、與媒體合作出版特刊(專欄)、策劃專項宣傳等方式,大力開展大氣環境修復宣傳,加強霧霾治理相關科普知識和大氣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的宣傳,增強公眾環保意識。

    2.廣泛開展社會宣傳。

    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城市無車日等大型環保宣傳活動,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活動。通過設置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張貼環境保護海報和大氣污染防治公益廣告等方式,營造人人參與大氣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

    3.加強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通過組織學習培訓、舉辦研討會、印制宣傳冊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方式,宣傳實施大氣污染防治的技術、方法、標準和流程,增強企業環保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同時,機動車駕駛學校在對學生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時,應增加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內容。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實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牽頭組織實施。完善空氣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逐步將臭氧、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有有害廢氣等因素納入城市空氣質量評價體系,使空氣質量評價結果更客觀地反映大氣環境質量。

    5.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技術研究。

    大氣環境質量檢測、大氣污染物排放監督監測、大氣環境應急檢測等分析方法研究;加強大氣環境監測分析方法的科學性和適用性研究。開展實驗室分析方法標準、快速測定方法標準、標準樣品等相關標準、大氣重金屬監測、典型惡臭污染物監測和各種污染物分析方法的研究。

    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區域大氣能見度、霧霾天氣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和極端氣象條件下大氣復合污染預警系統研究;

    根據低能見度對經濟社會活動和霧霾天氣對人體健康的影響程度,逐步開展應急機制研究,對產生不利氣象條件地區的社會生產和區域交通活動進行動態調控,最大限度減少低能見度和霧霾天候的危害。

    加強部門合作,開展大氣污染預報數值模擬、大氣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技術和大氣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服務系統研究,并基于環境質量和氣象信息發布系統發布相關信息,服務公眾。

    (9) 積極推進區域空氣聯防聯控。

    1.建立統一協調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制。

    建立杭州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國家、長三角、省級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和方案,與杭州都市圈經濟圈四市開展大氣環境聯合保護,協調全市大氣聯防措施,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控。

    2.建立健全大氣復合污染三維監測網絡。

    依托現有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和氣象觀測系統,根據國家環境監測網絡規范,根據不同地區的特點,優化、調整和增加監測點的數量和位置,更加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物的傳輸、遷移和轉化情況。市環保局要與市氣象局密切配合,在城區和五個縣(市)構建地面監測與遙感觀測相結合的多層次、立體化立體監測網絡。在現有監測項目(SO2、NOx、PM10、CO、O3等)的基礎上,增加了揮發性有機物、PM2.5、PM1、大氣能見度、氣溶膠消光系數、光學厚度、激光雷達等與大氣霧霾有關的監測項目。在城市邊界點設置監測點,形成相對完善的全市環境空氣監測體系,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區域大氣污染源統一監管機制。

    建立聯合執法體系,統一區域環境執法監管,確定并公布區域重點企業名單,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充分發揮區域環境保護監督機構職能,加強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聯合查處邊境地區跨境大氣環境問題和糾紛,打擊行政邊界大氣污染違法行為,及時通報大氣污染事故。加強對區域內工業項目搬遷的環境監管,嚴格執行國家和地區對新建項目的環保要求。

    4.建立區域空氣污染預警和應急機制。

    實施聯合應急預警系統,加強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的大氣污染預警系統建設,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預報系統,實現風險信息判斷和預警。在現有監測網絡平臺的基礎上,構建和完善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環境質量在線監測預警平臺,可以顯示大氣常規監測因子、大氣復合污染物、氣象參數和設備狀態的動態變化,并通過實時列表、實時曲線、地理信息系統、模擬圖表、虛擬儀表盤等動態顯示。

    建立區域重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配合省、市、縣一體化應急體系建設,分解……

    不同級別的任務。發生區域性重污染事件時,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落實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源限產、停止施工現場土方作業、限制機動車通行等應急管控措施。加強對邊境敏感企業、敏感地區和敏感時段的有效監測,進一步完善和完善各地原有的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建立流域性環境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構建應急預警體系,防范有力、指揮有序、效率迅速、協調統一的處置和善后工作體系。

    5.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

    完善信息交流體系,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平臺,整合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重點建設項目、機動車環保標志等信息,建立區域性環境信息共享機制。依托該平臺,促進各地環境信息交流,及時通報環境污染防治、環境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舉措和進展趨勢,切實增進交流,加強了解,促進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和環境保護。

    五、保障措施

    (1) 組織保證。

    加強杭州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建設,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副組長的大氣復合污染防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以相關職能部門和區縣(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8個專項工作組,包括產業結構和能源優化調整、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業廢氣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大氣環境監測與科學研究、城市綠地和生態帶建設,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以及大氣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

    特別工作組負責與空氣污染修復有關的任務。

    各有關部門要明確領導責任,負責本單位各項任務的落實和推進。各區、縣(市)政府和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細化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區具體行動計劃,切實推動本轄區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2) 制度保障。

    1.建立協調會議制度。

    建立大氣環境專項整治協調會議制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集。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通報整改進展情況,研究協調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指導意見,普及大氣環境整治的先進經驗和做法。

    2.建立檢查員制度。

    由市監察局牽頭,建立行政監察制度,監督落實工作。各級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市人大、政協對大氣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大氣環境治理工作進行檢查,對大氣環境改善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檢查抽查等方式,加大大氣環境修復工作的監督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監測和驗收制度。

    嚴格控制項目質量,確保項目實施后的環境效益。對已完成的項目進行驗收,通過監測和評估,科學評估項目績效。定期監測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有序合理地推進項目進程。

    4.實施評價體系。

    所有整治任務均納入各級各相關部門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各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整治任務制定具體整治方案,細化量化整治任務并落實。將整治績效作為考核各級領導和單位績效的重要內容,確保整治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5.建立工作報告制度。

    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明確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并在每季度正月初五工作日前將上一季度的工作進展、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市領導審批。

    (3) 財務擔保。

    1.修復資金的合理分配。

    加大大氣環境治理投入,特別是燃煤鍋爐脫硝和機動車尾氣污染控制投入。

    2.加大對環境空氣質量研究和監測的投入。

    加大投入,建立臭氧、揮發性有機物、PM2.5、PM1等污染因子綜合監測網絡,深入開展細顆粒物來源分析和污染控制研究。

    三要加強對區縣(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機構的投入。

    加強對蕭山區、余杭區和五個縣(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監督機構的投入,大幅提高其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以滿足本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監督監測要求。

    (4) 宣傳和保護。

    宣傳部門要加大對大氣環境治理工作和大氣環境質量防治技術、標準、方法的宣傳力度,增強各級各部門和公眾對大氣污染治理長期、艱巨、復雜任務的認識,形成合力,做好大氣防治工作。

    1.加大新聞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實習生……

    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媒體集中采訪、與媒體合作出版特刊(專欄)、策劃專項宣傳等方式,大力開展大氣環境修復宣傳,加強霧霾治理相關科普知識和大氣污染防治典型案例的宣傳,增強公眾環保意識。

    2.廣泛開展社會宣傳。

    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城市無車日等大型環保宣傳活動,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活動。通過設置廣告牌、電子顯示屏、張貼環境保護海報和大氣污染防治公益廣告等方式,營造人人參與大氣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

    3.加強環境保護知識培訓。

    通過組織學習培訓、舉辦研討會、印制宣傳冊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方式,宣傳實施大氣污染防治的技術、方法、標準和流程,增強企業環保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同時,機動車駕駛學校在對學生進行安全學習教育時,應增加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的宣傳教育內容。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實施,由市環境保護局牽頭組織實施。

    標簽:東南斑馬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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