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12]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啟動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工業化步伐不斷加快,關鍵核心技術進步顯著。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加快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的推廣應用和試點示范,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決定投放混合動力公交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廣范圍和方式
本次擴產推廣將采取集中招標方式,選擇一批節能減排效果顯著、性能穩定的混合動力客車產品,由中標單位在非試點城市推廣。中央財政對相關單位購買混合動力公交車給予一次性固定補貼(具體補貼標準見附件1),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支付給購買單位。同時,將采取總量控制方式,推廣目標為3000-5000輛,四部委將根據營銷情況確定截止日期。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繼續按照《財政和科技部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示范推廣試驗工作的通知》(財建[200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混合動力公交車推廣工作。
第二,支持條件
混合動力公交車的推廣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 必須列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項目推薦車輛目錄》,且車輛長度大于等于10米。
(二)燃油節約率必須達到10%以上。
(3) 最大電功率比和節油率必須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根據GB/T19753-2005《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耗測試方法》和GB/T19754-2005《重型混合動力電動車輛能耗測試方法)確定。
(4) 制造商必須為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機控制器等儲能設備等關鍵部件提供不少于三年或1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保修期。
(五) 混合動力公交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一定的產能規模,其產品已在25個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廣泛應用,節能效果明顯,性能可靠。
第三,資金的申報和發放
(a) 生產企業(含中央直屬企業)應在每月月底后5日內,根據實際推廣數量和補貼標準提交財政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具體格式見表2和表3),并上報省財政廳、科技廳,工商登記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發展改革部門。
(2) 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廳對生產企業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匯總審查,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每個月底后15天內。
(3) 財政部預撥款……
綜合考慮預算安排和地方報告材料等因素,提供補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生產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4)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對混合動力公交車推廣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五)推廣后,生產企業應認真總結推廣情況,編制補貼資金結算報告,并及時提供相關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和稅務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省財政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廳向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技術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財政部根據清算報告和專項核查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算。
(六)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仍按財建[2009]6號文有關規定申請補貼資金。
第四,監督管理
(a) 混合動力客車生產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取財政補貼的企業或單位,將加倍扣除補貼,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二)晉升補貼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截留、挪用。違反規定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國務院第427號令)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其他事項
(a)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的相關政策保持不變,各試點城市要繼續加強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確保上報的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示范推廣實施方案完成。
(2) 本通知自招標結束、促銷模式確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1。混合動力客車示范推廣補貼標準
2.混合動力公交車和公交車示范推廣財政補貼資金匯總
3.混合動力電動客車示范推廣信息表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2年8月6日蔡建[2012]6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啟動以來,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工業化步伐不斷加快,關鍵核心技術進步顯著。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加快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的推廣應用和試點示范,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四部委)決定投放混合動力公交車(含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廣范圍和方式
本次擴產推廣將采取集中招標方式,選擇一批節能減排效果顯著、性能穩定的混合動力客車產品,由中標單位在非試點城市推廣。中央政府將對相關單位購買混合動力公交車給予一次性固定補貼(具體情況見附件1……
sidy標準),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支付給采購單位。同時,將采取總量控制方式,推廣目標為3000-5000輛,四部委將根據營銷情況確定截止日期。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繼續按照《財政和科技部關于開展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示范推廣試驗工作的通知》(財建[2009]6號)的有關規定,開展混合動力公交車推廣工作。
第二,支持條件
混合動力公交車的推廣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 必須列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項目推薦車輛目錄》,且車輛長度大于等于10米。
(二)燃油節約率必須達到10%以上。
(3) 最大電功率比和節油率必須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根據GB/T19753-2005《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耗測試方法》和GB/T19754-2005《重型混合動力電動車輛能耗測試方法)確定。
(4) 制造商必須為動力電池、驅動電機和電機控制器等儲能設備等關鍵部件提供不少于三年或1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保修期。
(五) 混合動力公交車和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企業必須具有一定的產能規模,其產品已在25個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示范城市廣泛應用,節能效果明顯,性能可靠。
第三,資金的申報和發放
(a) 生產企業(含中央直屬企業)應在每月月底后5日內,根據實際推廣數量和補貼標準提交財政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具體格式見表2和表3),并上報省財政廳、科技廳,工商登記生產企業所在地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發展改革部門。
(2) 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廳對生產企業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匯總審查,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每個月底后15天內。
(3) 財政部綜合考慮預算安排和地方上報材料等因素,預分配補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向生產企業撥付補貼資金。
(4)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對混合動力公交車推廣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五)推廣后,生產企業應認真總結推廣情況,編制補貼資金結算報告,并及時提供相關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和稅務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省財政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廳向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技術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財政部根據清算報告和專項核查情況對補貼資金進行清算。
(六)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仍按財建[2009]6號文有關規定申請補貼資金。
第四,監督管理
(a) 混合動力客車生產企業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取財政補貼的企業或單位,將加倍扣除補貼,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二)促銷補貼……
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截留、挪用。違反規定的,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國務院第427號令)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其他事項
(a)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的相關政策保持不變,各試點城市要繼續加強示范推廣試點工作,確保上報的節能與新能量汽車示范推廣實施方案完成。
(2) 本通知自招標結束、促銷模式確定之日起生效。
附件1。混合動力客車示范推廣補貼標準
2.混合動力公交車和公交車示范推廣財政補貼資金匯總
3.混合動力電動客車示范推廣信息表
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2年8月6日
標簽:
前言本標準是根據鋰離子電池的特點,針對單體鋰離子電池而制定的,
1900/1/1 0:00:00國家重大創新基地是指以實現國家戰略目標為宗旨,以促進創新鏈各個環節緊密銜接、實現重大創新、加速成果轉化與擴散為目標,設施先進、人才優秀、運轉高效、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新型創新組織。
1900/1/1 0:00:00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ll4提出并歸口。
1900/1/1 0:00:00今年以來,美國特斯拉電動車公司在業界做的可謂風生水起,旗下唯一的一款ModelS電動車今年上半年已經累計銷售10500輛,而且銷售前景還十分樂觀,該公司今年全球銷量目標為21000輛,
1900/1/1 0:00:00傳統鉛酸電池,能量密度低,質量體積大,行駛里程短、使用壽命短,充電時間長、污染大且后期使用成本高,已經與新能源汽車背道而馳。于是,鋰電池和燃料電池毫無疑問的成為了主要的競爭對手。
1900/1/1 0:00:00為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部署,繼續圍繞”有舍有取”、”四個聚焦”的要求,發揮上海的綜合優勢和鞏固高新技術產業化取得的先發效應,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