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鋰離子電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的要求,本著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證質量、安全管理、促進創新、引導分類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
一、產業布局與項目建設
(1) 鋰離子電池行業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和節能管理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的要求,并符合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
(2) 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確定或者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法律法規禁止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產業項目。上述地區的現有企業應逐步遷出。
(3) 嚴格控制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較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新項目。對確需促進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的新建、擴建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組織論證。新建和擴建項目的最低資本比率為20%。
二是生產規模和技術
(1) 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鋰離子電池行業相關產品的能力;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主要產品擁有技術發明專利。
(2) 企業應滿足以下規模要求:
電池的年容量不低于1億瓦時;
陰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噸;
陽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噸;
隔膜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萬平方米;
電解液年產能不低于2000噸,電解液產能不低于500噸。
企業申報時,上年實際產量不低于實際產能的50%。
(三) 企業應采用先進的技術、節能、環保、安全、穩定和高度自動化,在電極制造、電極纏繞或層壓等關鍵工序采用自動化設備,控制液體注入過程中的溫度、濕度和清潔度等環境條件,并且具有有機溶劑回收系統。技術、設備及相關配套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有檢測電池正極和正極材料中有害金屬雜質的能力,電池正極和負極材料中鐵、鋅、銅等有害單質的含量應分別不超過1ppm;
2.應有檢測涂層厚度和長度的手段,測量精度為2μm和0.1mm對于涂層長度;
3.應具有在線檢測電池電極滾動厚度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4.應具有對切割電池電極后產生的毛刺進行取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5.應具有干燥后對電池電極含水量進行取樣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0ppm
;
6.應具有對纏繞/層壓后電池電極的排列進行采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0.1mm;
7.應具有電池組裝后內部短路的在線檢測能力(如使用HI-POT測試);
8.應具有在線檢測多芯電池組成的電池開路電壓和內阻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mV和1mΩ
分別地
9.應具有保護板功能的在線檢測能力。
第三,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要求的測試,制定高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并建立相應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配備質量檢驗部門和專職檢驗員。
除了一般要求外,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還應包括以下內容:程序控制應包括防止和發現電池制造過程中內部短路故障的相關活動;電池在測試時不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中的控制措施。
鋰離子電池制造商必須具備檢測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氣性能和安全性的能力,并鼓勵企業配備環境適應性測試儀器設備,具備檢測電池環境適應性的能力。
(1) 蓄電池
1.消費類電池能量密度≥15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電池體積能量密度≥550Wh/L。。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2.動力電池分為能量型和動力型,其中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3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00Wh/kg,循環壽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動力型單體電池功率密度≥3000 w/kg,電池組功率密度≥2100 w/kg,循環壽命≥2000次(包括電動自行車電池組≥1000次,電動工具電池組≥500次),容量保持率≥80%;
3.儲能電池能量密度≥11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90Wh/kg,循環壽命≥2000次,容量保持率≥80%。
(二) 陰極材料
比容量由按鈕CR2032電池評估,循環壽命由18650電池評估。
1.鈷酸鋰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2.錳酸鋰比容量≥95Ah/kg,熱分解溫度≥23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3.磷酸亞鐵鋰比容量≥140Ah/kg,熱分解溫度≥250℃,循環壽命800次,容量保持率≥80%;
4.三元材料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正極材料的性能指標可參考上述要求。
(三) 負極材料
比容量由按鈕CR2032電池評估,循環壽命由18650電池評估。
1.碳(石墨)材料比容量≥32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5%;
2.鈦酸鋰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
3、硅碳材料比容量≥40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4.非晶碳陽極材料(包括軟碳和硬碳)的比容量≥250Ah/kg,第一效率>;80%,磁性雜質含量小于或等于≤100ppb,循環壽命為1000次,容量保持率大于或等于80%;
5.其他陽極材料的性能指標可參考上述要求。
(4) 隔膜
干單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10Mpa,(120℃,1h)熱收縮≤5%;橫向抗拉強度≥10Mpa,(120℃,1h)熱收縮≤1%;
穿刺強度≥0.133n/μm;孔隙率為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干式雙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00Mpa,橫向拉伸強度≥25Mpa,(120℃,1h)熱收縮≤4%,穿刺強度≥0.133N/μm,孔隙率≥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濕式雙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00Mpa,橫向拉伸強度≥100Mpa,(120℃,1h)熱收縮≤12%,穿刺強度≥0.204N/μm,孔隙率≥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5) 電解質(含電解質)
含水量不高于20ppm,氟化氫不高于50ppm,金屬雜質單一含量不高于1ppm。
四、資源綜合利用與環境保護
(1) 企業和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土地利用標準,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
(二)企業的生產設備、工藝能耗和產品應符合國家各項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企業應當設立專職節能崗位,制定產品單耗指標,制定能耗臺賬。
(三)新建、擴建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企業和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根據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企業或項目,應當依法在項目竣工后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在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前,必須獲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指標。企業應當有健全的企業環境管理機構,制定有效的企業環境治理體系,建立企業環境保護臺賬,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考核驗收。
(四)企業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廢氣、廢水的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總量控制要求;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應當依法貯存、處置或者綜合利用,并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污染控制標準”(GB18559)
-2011年),應將廢電解液、電解液和廢電池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處理能力的合格單位妥善處置;
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5) 企業應當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復的要求、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和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本企業的監測計劃,開展監測工作,并按要求公開監測信息。
(六)企業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報告并有效處置因廢氣、廢水正常排放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五、安全管理
(a) 企業和項目建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當相關要求不一致時,應執行更嚴格的安全標準或規范。
(2) 企業應當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職安全崗位,加強對勞動者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應的安全臺賬制度,有手段對產品的安全質量進行追溯,對關鍵原材料、關鍵零部件和關鍵工藝環節的安全有控制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到三級及以上。
(3) 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安全要求和標準設計、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回收電池,并在各方面積極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通過鋰離子電池相關安全認證。航空運輸用鋰離子電池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貨物航空安全運輸技術規則》和中國民航局《民用航空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以及《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MH/T 1020)和《航空運輸中鋰電池測試規范》(MH/T 1052)。
(4) 企業應當對可能引發火災、爆炸和煙霧的危險場所采取防火、防爆、通風等必要措施,配備相關個人防護用品,并制定相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
六、 健康與社會責任
(1) 企業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企業應當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有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價、監測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器材。
(3) 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項保險,并為職工足額繳納相關保險費。
七、監督管理
(1) 新建和擴建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二)現有企業和項目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要求。根據產業轉型升級的要求,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將通過并購和技術改造,盡快滿足本規范要求。
(三)企業和項目的投資、土地供應、環境評估、節能評估、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融資管理應以本規范的條件為依據。
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不受相關產品航空和物流運輸、出口退稅和國內應用支持等政策支持。
(四)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的條件編制申請材料,并按照屬地原則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企業執行本規范條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組織和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檢查,定期公布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名單,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對市場上公布的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
(五)公告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吊銷公告資格:
1.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性;
(二)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能保持規范要求;
4.發生重大安全和污染責任事故;
5.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
申報企業在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兩年內不予受理申請材料。
(六)相關行業組織、研究機構和檢測機構應當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規范條件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并組織企業加強協調和自律管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
(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鋰離子電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的要求,本著優化布局、規范秩序、保證質量、安全管理、促進創新、引導分類的原則,制定本規范條件。
一、產業布局與項目建設
(1) 鋰離子電池行業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國家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和節能管理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布局的要求,并符合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城市總體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
(2) 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確定或者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基本農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等法律法規禁止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產業項目。上述地區的現有企業應逐步遷出。
(3) 嚴格控制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較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新項目。對確需促進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的新建、擴建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強組織論證。新建和擴建項目的最低資本比率為20%。
二是生產規模和技術
(1) 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鋰離子電池行業相關產品的能力;具有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主要產品擁有技術發明專利。
(2) 企業應滿足以下規模要求:
電池的年容量不低于1億瓦時;
陰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噸;
陽極材料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噸;
隔膜年生產能力不低于2000萬平方米;
電解液年產能不低于2000噸,電解液產能不低于500噸。
企業申報時,上年實際產量不低于實際產能的50%。
(三) 企業應采用先進的技術、節能、環保、安全、穩定和高度自動化,在電極制造、電極纏繞或層壓等關鍵工序采用自動化設備,控制液體注入過程中的溫度、濕度和清潔度等環境條件,并且具有有機溶劑回收系統。技術、設備及相關配套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有檢測電池正極和正極材料中有害金屬雜質的能力,電池正極和負極材料中鐵、鋅、銅等有害單質的含量應分別不超過1ppm;
2.應有檢測涂層厚度和長度的手段,測量精度為2μm和0.1mm對于涂層長度;
3.應具有在線檢測電池電極滾動厚度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4.應具有對切割電池電極后產生的毛刺進行取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5.應具有干燥后對電池電極含水量進行取樣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0ppm;
6.應具有對纏繞/層壓后電池電極的排列進行采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0.1mm;
7.應具有電池組裝后內部短路的在線檢測能力(如使用HI-POT測試);
8.應具有在線檢測多芯電池組成的電池開路電壓和內阻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mV和1mΩ
分別地
9.應具有保護板功能的在線檢測能力。
第三,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鼓勵企業通過《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要求的測試,制定高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認證,并建立相應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配備質量檢驗部門和專職檢驗員。
除了一般要求外,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還應包括以下內容:程序控制應包括防止和發現電池制造過程中內部短路故障的相關活動;電池在測試時不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第38.3節中的控制措施。
鋰離子電池制造商必須具備檢測相關標準規定的電氣性能和安全性的能力,并鼓勵企業配備環境適應性測試儀器設備,具備檢測電池環境適應性的能力。
(1) 蓄電池
1.消費類電池能量密度≥15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聚合物電池體積能量密度≥550Wh/L。。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2.動力電池分為能量型和動力型,其中能量型單體電池能量密度≥13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00Wh/kg,循環壽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動力型單體電池功率密度≥3000 w/kg,電池組功率密度≥2100 w/kg,循環壽命≥2000次(包括電動自行車電池組≥1000次,電動工具電池組≥500次),容量保持率≥80%;
3.儲能電池能量密度≥11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90Wh/kg,循環壽命≥2000次,容量保持率≥80%。
(二) 陰極材料
比容量由按鈕CR2032電池評估,循環壽命由18650電池評估。
1.鈷酸鋰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2.錳酸鋰比容量≥95Ah/kg,熱分解溫度≥23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3.磷酸亞鐵鋰比容量≥140Ah/kg,熱分解溫度≥250℃,循環壽命800次,容量保持率≥80%;
4.三元材料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5.其他正極材料的性能指標可參考上述要求。
(三) 負極材料
比容量由按鈕CR2032電池評估,循環壽命由18650電池評估。
1.碳(石墨)材料比容量≥32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5%;
2.鈦酸鋰材料比容量≥15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1000次,容量保持率≥80%;
3、硅碳材料比容量≥400Ah/kg,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4.非晶碳陽極材料(包括軟碳和硬碳)的比容量≥250Ah/kg,第一效率>;80%,磁性雜質含量小于或等于≤100ppb,循環壽命為1000次,容量保持率大于或等于80%;
5.其他陽極材料的性能指標可參考上述要求。
(4) 隔膜
干單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10Mpa,(120℃,1h)熱收縮≤5%;橫向抗拉強度≥10Mpa,(120℃,1h)熱收縮≤1%;
穿刺強度≥0.133n/μm;孔隙率為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干式雙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00Mpa,橫向拉伸強度≥25Mpa,(120℃,1h)熱收縮≤4%,穿刺強度≥0.133N/μm,孔隙率≥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濕式雙軸拉伸法:縱向拉伸強度≥100Mpa,橫向拉伸強度≥100Mpa,(120℃,1h)熱收縮≤12%,穿刺強度≥0.204N/μm,孔隙率≥33-55%,透氣性(150–600)s/100ml。
(5) 電解質(含電解質)
含水量不高于20ppm,氟化氫不高于50ppm,金屬雜質單一含量不高于1ppm。
四、資源綜合利用與環境保護
(1) 企業和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頒布的土地利用標準,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
(二)企業的生產設備、工藝能耗和產品應符合國家各項節能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企業應當設立專職節能崗位,制定產品單耗指標,制定能耗臺賬。
(三)新建、擴建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企業和項目不得開工建設。根據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企業或項目,應當依法在項目竣工后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在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前,必須獲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指標。企業應當有健全的企業環境管理機構,制定有效的企業環境治理體系,建立企業環境保護臺賬,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考核驗收。
(四)企業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廢氣、廢水的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總量控制要求;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應當依法貯存、處置或者綜合利用,并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污染控制標準”(GB18559)
-2011年),應將廢電解液、電解液和廢電池等危險廢物委托有處理能力的合格單位妥善處置;
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5) 企業應當根據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批復的要求、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和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本企業的監測計劃,開展監測工作,并按要求公開監測信息。
(六)企業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時報告并有效處置因廢氣、廢水正常排放而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
五、安全管理
(a) 企業和項目建設應遵守《安全生產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當相關要求不一致時,應執行更嚴格的安全標準或規范。
(2) 企業應當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職安全崗位,加強對勞動者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應的安全臺賬制度,有手段對產品的安全質量進行追溯,對關鍵原材料、關鍵零部件和關鍵工藝環節的安全有控制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到三級及以上。
(3) 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安全要求和標準設計、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回收電池,并在各方面積極采取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通過鋰離子電池相關安全認證。航空運輸用鋰離子電池應符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貨物航空安全運輸技術規則》和中國民航局《民用航空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以及《鋰電池航空運輸規范》(MH/T 1020)和《航空運輸中鋰電池測試規范》(MH/T 1052)。
(4) 企業應當對可能引發火災、爆炸和煙霧的危險場所采取防火、防爆、通風等必要措施,配備相關個人防護用品,并制定相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
六、 健康與社會責任
(1) 企業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企業應當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有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價、監測措施和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設備和器材。
(3) 企業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項保險,并為職工足額繳納相關保險費。
七、監督管理
(1) 新建和擴建的企業和項目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二)現有企業和項目必須符合本規范的要求。根據產業轉型升級的要求,在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導下,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將通過并購和技術改造,盡快滿足本規范要求。
(三)企業和項目的投資、土地供應、環境評估、節能評估、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和融資管理應以本規范的條件為依據。
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不受相關產品航空和物流運輸、出口退稅和國內應用支持等政策支持。
(四)企業應當根據本規范的條件編制申請材料,并按照屬地原則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企業執行本規范條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組織和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檢查,定期公布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名單,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對市場上公布的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
(五)公告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吊銷公告資格:
1.所提供的信息具有性;
(二)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能保持規范要求;
4.發生重大安全和污染責任事故;
5.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
申報企業在申報材料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兩年內不予受理申請材料。
(六)相關行業組織、研究機構和檢測機構應當協助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規范條件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并組織企業加強協調和自律管理。八、補充規定
(1) 本規范的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省、香港和澳門除外)鋰離子電池行業的所有類型的上下游企業,包括正極材料、隔膜、電解質(包括電解質)、電池和其他企業。除非另有規定,本規范條件中提到的電池通常包括單電池(電池)和電池組(包括電池系統)。
(二)本規范條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產業政策有修改的,以修改后的規定為準。
(3) 進出口鋰離子電池產品的質量應符合國際標準和進口國標準,并應符合本規范條件下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4) 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應符合《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和條件》的要求。
(五)本規范自2015年起的條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實施情況,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行業發展和宏觀調控要求及時修訂。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和條件匯編說明
鋰離子電池是支撐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電子基礎產品。目前,該行業在快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也面臨著無序競爭等問題。特別是隨著應用領域的擴大,對企業生產的標準化和電池產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強行業的標準化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協會、企業、,研究機構和行業專家共同研究起草《鋰離子電池行業標準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鋰離子電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自2013年底開始編寫《標準條件》以來,工信部進行了大量詳細的實地調查研究,廣泛聽取了相關企業、協會和專家的建議,征求了十多個相關部委的意見,并多次舉辦大型研討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反復修訂和完善,形成了目前較為成熟的征求意見稿。
首先,鋰離子電池行業的重要地位和制定“標準條件”的必要性
(A) 鋰離子電池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鋰離子電池誕生于20世紀90年代初。由于其高電壓、高比能、無記憶效應和高循環性能,已迅速發展成為基礎電子產品和最重要的電源產品,極大地促進了消費電子等行業的發展。隨著產品技術和安全性能的不斷提高,鋰離子電池已廣泛應用于消費電子、信息技術、國防、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雖然整體產值不大,但已成為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鋰離子電池被列為行業發展重點。隨著幾個新興產業的不斷推進,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發展前景越來越廣闊。
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鋰離子電池制造基地、第二大鋰離子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3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累計產量為47.68億只,比去年同期增長16.95%。中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包括電池、設備和材料)規模持續擴大,在全球市場份額穩步上升,全行業銷售收入接近1000億元,為擴大內需、刺激就業和出口創匯做出了巨大貢獻。
(B) 制定“標準條件”的必要性
1.本規范和條件有利于鋰離子電池行業的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目前,中國有近2000家具有一定規模的鋰離子電池相關生產企業,但大多生產技術和設備水平較低,產品技術含量和生產規模較低,主要占據價格較低的低端產品,而一些高端材料、關鍵制造設備和我國鋰離子電池企業處于市場低端,尤其是許多企業缺乏核心技術,整體自動化水平低,同質化和惡性競爭嚴重,一些企業起步嚴重不足,許多企業不知所措。此外,由于低端產能嚴重過剩,一些企業面臨資金緊張、負債率上升、庫存增加、毛利率下降等問題。如果行業無序地進一步擴張,將嚴重影響行業發展的規范秩序。為此,《規范和條件》要求嚴格控制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較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新項目。
(3) 鋰離子電池的主要類型是什么?
鋰離子電池最初主要用于消費電子產品領域。隨著市場需求的發展和工藝水平的提高,其應用市場擴展到電力、儲能等領域。然而,相關產品的工作原理和工藝流程完全相同,生產技術和設備基本相同,但產品性能要求和過程控制重點不同。根據企業和專家的意見,《規范和條件》根據不同的應用領域和性能要求,將鋰離子電池分為消費類(便攜式)電池。嚴格來說,上述界限并不明確,而是用戶需求和性能的差異。例如,特斯拉生產的電動汽車使用的電池與并從源頭上進行精確控制,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在“規范條件”的工藝技術部分,提出了具體的關鍵工藝檢驗指標要求,這也是對生產企業基本能力的要求。例如,規定企業應具有對切割電池電極后產生的刺進行采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五) 為什么規定了UN38.3測試的相關要求?
根據聯合國發布的《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提案》第三部分第38.3節的測試要求,如果某一類型的鋰離子電池需要交付運輸,其產品安全標準必須符合UN38.3的測試要求。根據國家民航部門的建議,鑒于航空運輸和海運實際上已經采用了這一要求,相關企業表示在實際生產中也參考了這一規定。因此,《規范和條件》對相關企業的生產提出了UN38.3測試要求。
(6) 如何設置電池產品的技術指標?
鋰離子電池產品的技術路線不同,用戶需求等指標也不同。在制定《規范條件》的過程中,最低指標要求是根據當前應用市場中不同類型電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環壽命的基本要求確定的。例如,規定消費類電池能量密度≥15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7) 為什么動力電池分為能量型和動力型?
根據具體的應用環境和特點,動力鋰離子電池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動力型、能源型和動力能源型。考慮到動力電池和能源電池在生產過程控制和技術指標上的差異并不太大,可以接近這兩種類型。此外,考慮到《規范條件》實施的可操作性,過于細化的規定不利于企業申報。因此,《規范條件》將動力電池分為動力電池和能量電池兩種,企業可以根據產品的性能特點進行報告,例如規定能量單體電池的能量密度≥130Wh/。
(8) 如何設定陰極材料的技術指標?
在不考慮電池性能要求的情況下,簡單評價正極材料的各項指標缺乏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的價值和意義。根據企業和檢測機構的意見,在通用按鈕式CR2032電池和18650電池的基礎上評估了對正極材料的要求,同時增加了對相關磁性雜質的要求。例如,三元材料的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為300次,容量保持率≥80%。對于其他種類的陰極材料,提出了四種可供參考的陰極材料的指標。
(9) 如何設置陽極材料的技術指標?
國內企業在陽極材料領域實力雄厚。結合企業和專家的意見,對陽極材料的技術指標提出了相對較高的要求,重點是規范比容量、磁性雜質含量和循環壽命,如比容量≥320Ah/kg、磁性雜質≤100ppb的碳(石墨)材料,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5%。
(10) 為什么隔膜的技術指標因工藝路線而不同?
隔膜生產的工藝路線很多,相關的生產控制要求也不同,對產品性能的影響也不同。在全面聽取隔膜制造商和專家的意見后,本規范和條件主要規定了干式單向拉伸法、干式雙軸拉伸法和濕式雙軸拉伸法。例如,要求生產的產品的縱向抗拉強度……
干單向拉伸法≥110Mpa,熱收縮率(120℃,1h)≤5%,要求橫向抗拉強度。
(11) 如何設定電解液的技術指標?
電解質是影響鋰離子電池產品性能的重要基礎材料。考慮到國內一些企業在外包電解液后加工生產電解液,本規范同時考慮了電解液和電解液。大多數專家提出,電解液的技術指標主要反映在水分和雜質含量上。因此,本規范和條件主要規定了含水量、氟化氫和金屬雜質含量等指標。八、補充規定
(1) 本規范的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省、香港和澳門除外)鋰離子電池行業的所有類型的上下游企業,包括正極材料、隔膜、電解質(包括電解質)、電池和其他企業。除非另有規定,本規范條件中提到的電池通常包括單電池(電池)和電池組(包括電池系統)。
(二)本規范條件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產業政策有修改的,以修改后的規定為準。
(3) 進出口鋰離子電池產品的質量應符合國際標準和進口國標準,并應符合本規范條件下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4) 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應符合《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和條件》的要求。
(五)本規范自2015年起的條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解釋實施情況,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行業發展和宏觀調控要求及時修訂。
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和條件匯編說明
鋰離子電池是支撐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電子基礎產品。目前,該行業在快速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也面臨著無序競爭等問題。特別是隨著應用領域的擴大,對企業生產的標準化和電池產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強行業的標準化管理。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第六次全體會議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協會、企業、,研究機構和行業專家共同研究起草《鋰離子電池行業標準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鋰離子電池行業加快轉型升級,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自2013年底開始編寫《標準條件》以來,工信部進行了大量詳細的實地調查研究,廣泛聽取了相關企業、協會和專家的建議,征求了十多個相關部委的意見,并多次舉辦大型研討會,對相關內容進行反復修訂和完善,形成了目前較為成熟的征求意見稿。
首先,鋰離子電池行業的重要地位和制定“標準條件”的必要性
(A) 鋰離子電池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鋰離子電池誕生于20世紀90年代初。由于其高電壓、高比能、無記憶效應和高循環性能,已迅速發展成為基礎電子產品和最重要的電源產品,極大地促進了消費電子等行業的發展。隨著產品技術和安全性能的不斷提高,鋰離子電池已廣泛應用于消費電子、信息……
科技、國防、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領域。雖然整體產值不大,但已成為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鋰離子電池被列為行業發展重點。隨著幾個新興產業的不斷推進,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發展前景越來越廣闊。
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鋰離子電池制造基地、第二大鋰離子電池生產國和出口國。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3年,我國鋰離子電池累計產量為47.68億只,比去年同期增長16.95%。中國鋰離子電池產業(包括電池、設備和材料)規模持續擴大,在全球市場份額穩步上升,全行業銷售收入接近1000億元,為擴大內需、刺激就業和出口創匯做出了巨大貢獻。
(B) 制定“標準條件”的必要性
1.本規范和條件有利于鋰離子電池行業的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
目前,中國有近2000家具有一定規模的鋰離子電池相關生產企業,但大多生產技術和設備水平較低,產品技術含量和生產規模較低,主要占據價格較低的低端產品,而一些高端材料、關鍵制造設備和電池(電池)和電池組(包括電池系統)。
(2) 為什么要嚴格控制那些單純擴大產能的低水平鋰離子電池項目?
目前,我國鋰離子電池企業大多處于市場低端,尤其是許多企業缺乏核心技術,整體自動化水平低,同質化和惡性競爭嚴重,一些企業起步嚴重不足,許多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此外,由于低端產能嚴重過剩,一些企業面臨資金緊張、負債率上升、庫存增加、毛利率下降等問題。如果行業無序地進一步擴張,將嚴重影響行業發展的規范秩序。為此,《規范和條件》要求嚴格控制單純擴大產能、技術水平較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新項目。
(3) 鋰離子電池的主要類型是什么?
鋰離子電池最初主要用于消費電子產品領域。隨著市場需求的發展和工藝水平的提高,其應用市場擴展到電力、儲能等領域。然而,相關產品的工作原理和工藝流程完全相同,生產技術和設備基本相同,但產品性能要求和過程控制重點不同。根據企業和專家的意見,《規范和條件》根據不同的應用領域和性能要求,將鋰離子電池分為消費類(便攜式)電池。嚴格來說,上述界限并不明確,而是用戶需求和性能的差異。例如,特斯拉生產的電動汽車使用的電池與因此,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生產過程的控制。在調查過程中,企業和專家提出要嚴格監控關鍵工序,從源頭上精準管控,確保產品的安全可靠性。因此,在“規范條件”的工藝技術部分,提出了具體的關鍵工藝檢驗指標要求,這也是對生產企業基本能力的要求。例如,規定企業應具有對切割電池電極后產生的刺進行采樣和檢測的能力,檢測精度為1μm。
(五) 為什么規定了UN38.3測試的相關要求?
根據聯合國發布的《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提案》第三部分第38.3節的測試要求,如果某一類型的鋰離子電池需要交付運輸,其產品安全標準必須符合UN38.3的測試要求。根據國家民航部門的建議,鑒于航空運輸和海運實際上已經采用了這一要求,相關企業表示在實際生產中也參考了這一規定。因此,《規范和條件》對相關企業的生產提出了UN38.3測試要求。
(6) 如何設置電池產品的技術指標?
鋰離子電池產品的技術路線不同,用戶需求等指標也不同。在制定《規范條件》的過程中,最低指標要求是根據當前應用市場中不同類型電池的能量密度和循環壽命的基本要求確定的。例如,規定消費類電池能量密度≥150Wh/kg,電池組能量密度≥120Wh/kg,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0%。
(7) 為什么動力電池分為能量型和動力型?
根據具體的應用環境和特點,動力鋰離子電池一般可分為三種類型:動力型、能源型和動力能源型。考慮到動力電池和能源電池在生產過程控制和技術指標上的差異并不太大,可以接近這兩種類型。此外,考慮到《規范條件》實施的可操作性,過于細化的規定不利于企業申報。因此,《規范條件》將動力電池分為動力電池和能量電池兩種,企業可以根據產品的性能特點進行報告,例如規定能量單體電池的能量密度≥130Wh/。
(8) 如何設定陰極材料的技術指標?
在不考慮電池性能要求的情況下,簡單評價正極材料的各項指標缺乏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的價值和意義。根據企業和檢測機構的意見,在通用按鈕式CR2032電池和18650電池的基礎上評估了對正極材料的要求,同時增加了對相關磁性雜質的要求。例如,三元材料的比容量≥150Ah/kg,熱分解溫度≥200℃,磁性雜質含量≤100ppb,循環壽命為300次,容量保持率≥80%。對于其他種類的陰極材料,提出了四種可供參考的陰極材料的指標。
(9) 如何設置陽極材料的技術指標?
國內企業在陽極材料領域實力雄厚。結合企業和專家的意見,對陽極材料的技術指標提出了相對較高的要求,重點是規范比容量、磁性雜質含量和循環壽命,如比容量≥320Ah/kg、磁性雜質≤100ppb的碳(石墨)材料,循環壽命300次,容量保持率≥85%。
(10) 為什么隔膜的技術指標因工藝路線而不同?
隔膜生產的工藝路線很多,相關的生產控制要求也不同,對產品性能的影響也不同。在全面聽取隔膜制造商和專家的意見后,本規范和條件主要規定……
te干式單向拉伸法、干式雙軸拉伸法和濕式雙軸拉伸法。例如,要求干式單向拉伸法生產的產品縱向抗拉強度≥110Mpa,熱收縮率(120℃,1h)≤5%,橫向抗拉強度要求。
(11) 如何設定電解液的技術指標?
電解質是影響鋰離子電池產品性能的重要基礎材料。考慮到國內一些企業在外包電解液后加工生產電解液,本規范同時考慮了電解液和電解液。大多數專家提出,電解液的技術指標主要反映在水分和雜質含量上。因此,本規范和條件主要規定了含水量、氟化氫和金屬雜質含量等指標。(十二) 如何理解鋰離子電池企業應遵守的環保要求?
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生產活動除了滿足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外,還應嚴格遵守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竣工驗收等相關制度,國家環保部門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企業或項目,應當依法在項目竣工后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在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前,必須獲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指標。應當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此外,在排放監測和信息披露方面,企業應遵循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及其批準、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自我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并按要求披露監測信息。
(十三) 為什么鋰離子電池需要通過相關的安全認證?
目前,出口到美國的鋰離子電池產品需要UL安全認證,出口到歐洲的鋰離子蓄電池產品需要自我聲明。目前,中國正在編制鋰離子電池相關產品的安全標準,部分標準即將發布。根據國家質檢部門的建議,為確保《規范》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在安全管理條款中提出,企業應通過鋰離子電池相關的安全認證。
此外,針對鋰離子電池產品充電后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情況,規定企業應當對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冒煙的危險場所采取防火、防爆、通風等必要措施,配備相關個人防護用品,并制定相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
(14) 為什么要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保險寫入《標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治療措施,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說明,不得隱瞞、。“《規范》的相關規定還規定,企業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同時,為了保護員工的權益,特別是防止一些企業通過損害員工利益和減少盡職調查來參與市場競爭,這是津貼要求企業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種保險……
根據法律。
(十五)如何理解監督管理?
《標準條件》的實施需要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生產企業等多方共同努力。《規范》明確要求新建、改擴建企業和項目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同時規定了投資、土地供應、環境評估、節能評估、質量監督,企業和項目的安全監管和融資應以本規范為基礎。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不受相關產品航空和物流運輸、出口退稅和國內應用支持等政策支持。
此外,還提出了具體實施的相關流程措施。企業根據本規范條件自愿編制申請材料,并按照屬地原則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組織和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檢查,定期公布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名單,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對市場上公布的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十二) 如何理解鋰離子電池企業應遵守的環保要求?
鋰離子電池行業的生產活動除了滿足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外,還應嚴格遵守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竣工驗收等相關制度,國家環保部門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環境保護“三同時”要求,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企業或項目,應當依法在項目竣工后申請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經營。在批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之前,必須獲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指標。應當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此外,在排放監測和信息披露方面,企業應遵循環境影響報告書(表)
及其批準、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制定自我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并按要求披露監測信息。
(十三) 為什么鋰離子電池需要通過相關的安全認證?
目前,出口到美國的鋰離子電池產品需要UL安全認證,出口到歐洲的鋰離子蓄電池產品需要自我聲明。目前,中國正在編制鋰離子電池相關產品的安全標準,部分標準即將發布。根據國家質檢部門的建議,為確保《規范》的完整性和可持續性,在安全管理條款中提出,企業應通過鋰離子電池相關的安全認證。
此外,針對鋰離子電池產品充電后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等危險情況,規定企業應當對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冒煙的危險場所采取防火、防爆、通風等必要措施,配備相關個人防護用品,并制定相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
(14) 為什么要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保險寫入《標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
工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處理,并在勞動合同中予以說明,不得隱瞞或。“《規范》的相關規定還規定,企業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同時,為了保護員工的權益,特別是防止一些企業通過損害員工利益和減少盡職調查來參與市場競爭,這是津貼教育部表示,企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各項保險。
(十五)如何理解監督管理?
《標準條件》的實施需要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生產企業等多方共同努力。《規范》明確要求新建、改擴建企業和項目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同時規定了投資、土地供應、環境評估、節能評估、質量監督,企業和項目的安全監管和融資應以本規范為基礎。不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和項目不受相關產品航空和物流運輸、出口退稅和國內應用支持等政策支持。
此外,還提出了具體實施的相關流程措施。企業根據本規范條件自愿編制申請材料,并按照屬地原則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行業組織和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檢查,定期公布符合本規范要求的企業名單,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機構對市場上公布的企業產品進行抽查,實行社會監督和動態管理。
作者12月14日從通州區了解到,年底前,該區新增的300輛電動出租車將上路。目前,該區第二座電動出租車集中充電站已建成。
1900/1/1 0:00:00電動交通工具因其清潔性而受到消費者青睞,而目前電池的電量和續航能力卻又讓人有些望而卻步,不過這個令人頭痛的問題,或將得到解決。
1900/1/1 0:00:00工信部擬對鋰離子電池生產項目實施準入。12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件》,明確了鋰離子電池企業和產品的準入規則。
1900/1/1 0:00:00做電池的王傳福是怎樣做上汽車的?2002年前后,全球第二大電池生產商比亞迪總裁王傳福打算涉足汽車行業。他認為,汽車說穿了不過就是“一堆鋼鐵”,沒必要對造車產生“技術恐懼”。
1900/1/1 0:00:00樂視網董事長兼CEO賈躍亭的造車宣言在業界掀起軒然大波。“移動互聯時代,汽車產業面臨一場巨大革命。
1900/1/1 0:00:0012日,在合肥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上,《關于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原則通過,合肥市民購買純電動車,最高可享受車價6成的補助,
1900/1/1 0:00:00